5月19日,安顺市环保局发布公告称,为确保安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将严格防止噪声扰民事件。
公告要求,从即日起至“两考”结束,建筑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里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需连续作业的以及抢修、抢险除外);娱乐场所、商业网点在夜间22:00时后,要采取降低音量等防止噪声超标排放的措施,确保学生的学习、休息不受干扰。
“两考”期间,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施工,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各噪声污染源单位严禁发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违规行为,确保考场周围环境安静。
此外,县(区)环保部门在“两考”期间要加大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市民如发现噪音扰民情况,可拨打12369进行举报投诉。(作者:袁知坚 来源:贵州都市报)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