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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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乌鲁木齐协议离婚手续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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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申请要求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乌鲁木齐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乌鲁木齐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

颁发凭证

《离婚证(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

温馨提示: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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