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我市实际,以“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首要目标,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沿街医院、学校、商业街区周边及城市主干道等车流相对集中区域开展违法停车集中治理。
广裕路、铁路交通岗等7处增设电子警察专项整治过程中,交警部门采取巡逻查纠、流动抓拍相结合的方法,严查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以常态化执法进行严格管控,以胜利路、解放路、平山路、水塔路等主、次干道和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为严管重点,每日不间断巡逻。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或不在现场的,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进行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且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出动清障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在广裕路、铁路交通岗等7处增设电子警察,对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超过3分钟时限的违法停车行为将进行抓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停车违法行为6万余次,共清理“僵尸车”60余台。同时积极配合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占道经商经营管理,实现退路进厅,还路于民,共清理占道经营67处。
实施晚7点至次日早6点限时停车措施
目前,我市在东明路、北光路、武山街、永明路、解放北二路大厦后门至人民路路口、友谊巷等具备停车条件的路段实施晚7点至次日早6点限时停车措施,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通过发掘单位停车场、小区商业街地下、新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在交警支队门前建设立体停车展示平台一处,在站前、消防、太子城、唐家路等地区新增路内停车泊位627个。交警部门按照职能划分,从严格停车场审批工作入手,对拟申报的 21个停车场资质进行审核,已经办结的有新玛特、华联商厦、向阳山交通银行、富佳广场4家。
除运雪期间将对妨碍除运雪车辆予以拖移针对除运雪工作,市交警支队制定了相关工作预案。在《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的框架范围内,依照交警工作职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为强化市区道路除运雪工作,交警支队在管理设施上完善了标志标牌的设置,在东明路、永明路、北光路、水塔路、平山路等主次干路设置提示牌,告知除运雪期间禁止停车,将对妨碍除运雪车辆予以拖移。积极沟通环卫、城建等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各辖区交警大队做到和辖区各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做到事前介入,提前会商除运雪路线、时间,保障除运雪工作顺利进行,尽量避免与早晚高峰道路交通流形成叠加,最大限度减少除雪工作对城区道路交通的影响。
在除雪工作期间,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全程跟进,组织警力采取全员上路定点执勤、机动巡逻、重点路段交通管制、机械化除雪警车全程伴随等方式,保障了除雪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道路除雪工作的交通安全,对除运雪期间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理。还对一线执勤警力的上岗和撤岗时间做出相应调整,确保了以雪为令,并与环卫部门同点到位,交警全程配合,直到除运雪各项工作程序圆满实现结束。
在除运雪交通保障工作中,公安交警侧重消除路边停放车辆妨碍除运雪的工作。在除运雪期间,路边停车严重影响了除运雪工作进度,部分车辆占道造成正常的除运雪工作无法进行,个别路段停放车辆较多,还会发生大型除雪机械无法作业,导致人工二次除雪,降低了整个城市除雪工作的整体效率,加大了冬季道路交通压力。
为消除路边停车对除运雪工作的影响,在除运雪工作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我市城区道路实际。采取先期巡逻喊话方式要求车辆驶离,之后主动联系除运雪作业沿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在除雪期间将本单位车辆驶离主要路段。对先期告知后仍未驶离车辆,采取电话通知方式进行劝离,对于部分无法联系到驾驶员又严重影响除运雪工作的车辆,交警部门采取拖移车辆,停放地点报备支队指挥中心的方式,保障了驾驶人可以第一时间查询到车辆去向,同时对存在违法停车行为的车辆,一律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处罚,加大管理力度。从以往工作情况上看,全市广大驾驶人朋友都能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尽快挪走车辆。对少数不配合工作,严重妨碍除运雪工作的当事人,交警部门都会视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
雪天停车时尽量选择停车场、小区等处,路边停车的,选择不影响正常除雪的区域。驾驶人应该雪后要及时自觉挪车,当接到交警挪车电话后要尽快挪车。同时,驾车时遇到除雪作业车,请减速避让,自觉服从交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