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的好坏都是有的,因此很多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都很难让业主满意,可如果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公司要怎么投诉呢。所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如何投诉的相关知识。
一、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如何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二、如何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1、小区业主先在内部成立业主委员会。
2、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已经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去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撤出,并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3、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尚尚未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可以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委员会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判决生效之后,再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三、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
1、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如果想要投诉物业管理公司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如何投诉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