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物价局)对我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收费标准将从8月1日起执行。
实行分类管理、差别定价
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分城市交通场站停车场、公共资源旅游景点停车场、公立医院停车场、公办普通高校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能立体停车楼、其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七类。
调整停车免费时间
公立医院由免费停车1小时调整为免费停车30分钟,公共资源旅游景点、公办普通高校增设15分钟免费停车时间,对就诊人员停车优惠政策由各公立医院自行制定。
调整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
由单一的按次收费改为按次收费和计时累计收费两种。
关于调整我市政府定价管理的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城市交通场站停车场小型车
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大型车
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6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小型车
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4小时(含4小时)以内收费5元/辆,4-8小时(含8小时)以内收费10元/辆,8-12小时(含12小时)以内收费15元/辆,12-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收费20元/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大型车
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4小时(含4小时)以内收费10元/辆,4-8小时(含8小时)以内收费20元/辆,8-12小时(含12小时)以内收费30元/辆,12-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收费40元/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小型车
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大型车
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6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对就诊人员停车优惠政策由各公立医院自行制定。
公办普通高校停车场
小型车
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大型车
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6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根据铜陵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分区、其他区域(包括中心区和外围区)两类。核心区为:西至铜官大道、北至北京中路、东至铜都大道(包括长江东路)、南至金山路。
1、核心区域
小型车
1小时(含1小时)以内收费4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大型车
1小时(含1小时)以内收费8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2、其他区域
小型车
1小时(含1小时)以内收费3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大型车
1小时(含1小时)以内收费6元/辆,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二、车型标准。
小型车
7座(含)以下客车或蓝色牌照的机动车。
大型车
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车型,主要指黄色牌照的机动车。
三、按月停放收费标准。
由经营者与车主在上述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约定收费标准,并签订协议。
四、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五、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收费依据、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物价局)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同时要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收费技术水平,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六、枞阳县、义安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七、本收费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