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厦门岛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将执行新标准。
新旧标准对比,其中最显著的两个变化:一是岛内72个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将全部实现“白天时段”停车半小时以内免费;二是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路段,由原来“夜间时段”全免费,变为晚8点到晚10点(含)实行收费(每小时1元),晚10点到次日早7点30分(含)继续免费。
昨日,厦门市发改委在其网站公布了《厦门市本岛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类别清单》,对厦门岛内临时停车位收费做出新规定。
按照通知要求,新收费标准将从8月1日起执行,原收费标准至7月31日停止实施。
据了解,厦门岛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共有72个,其中一类23个,二类23个,三类26个。按照新标准,若连续停放24小时,一类、二类、三类停车场最高收费分别为50元、30元、15元。
厦门岛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路段共有202个,其中一类路段24个,二类路段162个,三类路段16个。按照新标准,以上三种路段除晚10点到次日早7点30分(含)免费外,其余时间即停即收。“白天时段”,一类路段30分钟(含)以内5元,30分钟以后每30分钟加收6元;二类路段1小时(含)以内5元,1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3元;三类路段4小时(含)以内5元,4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1元。
此外,通知要求各停车收费经营单位,根据本清单明确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类别,在厦门市价格及收费公示登记平台做好登记,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允许自主下浮,主动接受市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