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路边停车收费标准,路边停车一天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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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我市中心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龙发改通告〔2020〕2号,以下简称《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现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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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出台的必要性

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市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公共停车泊位难以满足现状,“停车难、停车乱”现象频发。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有效停车,激活停车资源利用率、周转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很有必要。

二是规范管理的需要。现已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有28处,执行的收费标准不一,有必要按类别规范收费标准。同时,重新梳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

三是政策完善的需要。路内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市民都有权享受和利用,但并不意味着免费。《*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实行使用资源付费”,在路内停车泊位停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二、《通告》出台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 号)、《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龙岩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通告》适用于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服务并收费的,且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含停车场、停车库、停车楼等停车场所)以及路内停车泊位。路内停车泊位,是指经授权的部门、机构在城市道路上依法施划的临时停放机动车的泊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依法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

(二)完善类别划分及收费标准。一是按照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划分为三类,按类别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二是路内停车泊位先试行同一收费标准,今后视收费执行情况、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推行按泊位等级制定类别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三)完善免费停车的情形。一是在《龙岩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免费停车情形基础上,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闽建城函〔2019〕130号)规定,增加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二是为鼓励全民健身,结合停车场地理位置、供求状况等因素,在“车辆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的基础上,延长部分停车场的停车免费时长。三是明确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四)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类别清单及路内停车泊位清单管理制度。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泊位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及e龙岩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一批纳入收费管理的路内停车泊位为闽西交易城一期及南城街道莲东片区范围内的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单位是龙岩市国城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今后根据经授权的部门、机构提供的泊位设置情况,将其他区域的路内停车泊位纳入收费管理。

(五)强调设置收费公示牌。收费单位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经营者名称、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免费情形、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等内容。

(六)实行停车场登记制。结合此次停车场类别划分及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情况,今后停车场经营者提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登记表》,经实地查看,明确是政府定价管理的即纳入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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