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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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离婚登记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办理离婚手续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但是办理离婚手续会不会像产假一样,不同地方会有不同规定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西省离婚手续怎么办的知识,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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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离婚手续怎么办

1、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领取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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