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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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居民离婚登记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材料?具体办理流程如何?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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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材料

(一)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

(三)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初审

1.查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二)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三)登记(发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办理地点及电话

环翠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花园北路

电话:0631-5223723

文登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昆嵛路

电话:0631-8452898

荣成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明珠路69号

电话:0631-7586106

乳山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胜利街95号

电话:0631-6651442

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证件齐全、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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