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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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文章为大家提供办理离婚证的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信息,大家可参照本文内容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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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是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现仍维持夫妻关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北海市常住户口,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材料

1、国内居民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本人的婚姻状况栏要标明已婚)。

2、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外国人、华侨提供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现身份证件与结婚证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现证件无反映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5、涉港澳台提供身份证、通行证。

6、双方当事人各提供2张2寸(35㎜×45㎜)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海城区婚姻登记处

长青路13号

银海区婚姻登记处

广东南路新世纪大道政府

铁山港区婚姻登记处

铁山港区

合浦县婚姻登记处

廉州镇中山路113号

北海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不收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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