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收费标准公示
一、收费标准
根据遂发改函[ 2013] 210号文件,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小型客车(轿)车停车收费3.00元/车次;
19座及以上客车、货车停车收费4.00元/车次;
实行计时收费,4小时内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超过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 .00元。
二、免责申明
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是利用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由公安交警和相关部门具体确定,我司负责管理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司按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不承担擦挂、损毁、被盗等法律责任,停入临时占道泊位的车辆,视为知悉、同意本免责申明。
三、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0825-239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