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1、5月1日起,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9日发布公告,明确为促进汽车消费,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延长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两年。
对此,财政部相关负责人9日表示,将这两项优惠政策延长,主要是考虑到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对冲疫情影响,促进国内汽车消费。
3、生态环境部:考虑尚未实施国六标准地区适当延后实施
针对轻型车的国六标准是否会推迟实施,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9日介绍,2016年我国发布了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要求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车都要达到国六标准。
目前,北京、上海等16个省市已经提前执行了国六排放标准。不过,鉴于新冠疫情对汽车行业带来的影响,正在考虑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适当延后实施。
多地放宽汽车限购 促进汽车消费
为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相继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汽车促消费举措。9日,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举措主要有:
①优化汽车限购政策
②实施新车消费补贴
③开展“以旧换新”
④加快老旧汽车淘汰
⑤取消皮卡进城限制
⑥促进二手车交易
⑦组织汽车促消费活动
⑧完善汽车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