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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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区、市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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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人才办发〔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才办,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党工委,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直属事 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自治区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 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宁人才办〔2020〕1 号)和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自治区和吴忠市两级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 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重点围绕区、市党委、政府出台的人才文件中规定的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人才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申报。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1、《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

2、《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 26号)

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 〔2018〕26 号)

5、《吴忠市引进和培养人才激励办法》(吴党办发〔2018〕 9号)

6、《关于加快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办法》(吴党办发〔2018〕110号)

二、申报主体

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均可按照一定程序申报人才项目和人才奖励补助资金。

三、申报管理

人才项目和人才奖励补助资金实行归口申报,归口评审和管理。按照自治区和吴忠市各归口管理部门任务分工,分别做好本行业或本县(市、区)范围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及奖补资金

1、申报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改委、工信局、 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民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科协等部门分别向自治区归口管理部门上报。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另行下文通知, 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见附件《2020年自治区第二批人才项 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要求明细表》。

2、上报时间:2020年2月16日至3月5日。

3、项目评审:2020年3月6曰至3月15曰。自治区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情况,按照相应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吴忠市、县人才办申报自治区级人才项目

1、申报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重点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发展布局、重点领域建设规划设计人才项目,金积工业园区、各县(市、区)人才办重点围绕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人才高地”人才项目和区域特色人 才项目向市委组织部上报,每个部门(单位)和县(市、区) 上报不少于1个项目。

2、上报时间:2020年2月16日至2月26曰。

3、项目评审:2020年2月27日至3月1日。市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按照相应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 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三)吴忠市级人才项目和奖补资金

1、组织申报:2020年2月16曰至3月5曰。各地各部门自主设计的人才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2020年市级人才项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人才培养使用引进工作。

(1)围绕工业提质扩量,支持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现代纺织产业发展以及智慧园区、科技孵化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创建;

(2)围绕农业提档增效,支持富硒产品、酿酒葡萄、有机枸杞、有机大米、畜牧养殖、黄花菜种植、奶产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创建;

(3)围绕服务业提速升级,支持健康养生、现代金融、电子商务、文体会展、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吃在吴忠”、全域旅游等产业发展;

(4)围绕市委、政府确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持科 技、教育、扶贫、文化、国企改革、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方面事业发展。

2、初步评审:2020年3月6曰至3月15曰。市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按照相应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

3、优化整合。2020年3月16日至4月10日。根据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情况,对所申报的人才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和优化整合,形成更加精准、更具规模、更为系统的市级人才项目。

4、研究审批。2020年4月11日至4月25日。根据优化整合后的人才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第二次论证评审。评审通过的人才项目和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提请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后批复立项。

四、工作要求

1、自治区人才项目和人才奖励补助资金实行归口申报,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研读《2020年自治区 第二批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要求明细表》(附件 9)中项目申报范围和内容,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申报工作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做好本行业或 本县(市、区)范围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要加强和自治区各归口管理单位对接,不漏报错报, 并及时报市人才办备案。

2、市、县人才办申报自治区级人才项目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统一负责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才办,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择优支持、 宁缺勿滥”的要求,组织申报一批有特色、高质量的人才项目, 务必于2月26曰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项目申报情况将适时通报,并作为年度人才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3、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 织人才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内容要确保有明确的绩效预期、 有科学的时间节点、有可行的实现路径、有精细的资金测算、 有可控的风险评估等。对项目书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的不予立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照项目内容执行的,将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对不按照规定使用人才项目资金的,将撤回人才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请各地各单位抓紧 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涉及的文件及申报书等请到吴忠党建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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