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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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凤阳县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医疗卫生人才,切实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整体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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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人才范围

(一)具有卫生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具有卫生类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在国内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且具有卫生类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四)具有卫生类(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专业)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

(五)具有卫生类(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专业)二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人员。

二、引进条件及办法

(一)对具有卫生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卫生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二)对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且具有卫生类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招聘。

(三)对具有卫生类(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专业)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招聘。

(四)对具有卫生类(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专业)二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人员,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招聘。

三、相关待遇

(一)对具有卫生类主任医师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15万元安家费;在凤阳县购房的,发放20万元住房补贴;享受3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并按照5000元/月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对具有卫生类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在凤阳县购房的,发放20万元住房补贴;享受3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并按照2000元/月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

(二)对具有卫生类博士学位人员,一次性发放15万元安家费;在凤阳县购房的,发放20万元住房补贴;享受3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并按照5000元/月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对具有卫生类硕士学位人员,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在凤阳县购房的,发放20万元住房补贴;享受3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并按照2000元/月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

(三)对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且具有卫生类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在凤阳县购房的,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享受2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并按照1500元/月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

(四)对具有卫生类(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专业)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和具有卫生类(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专业)二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人员,在凤阳县购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住房补贴,并按照1000元/月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

(五)对既具有学历又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只按最高一项享受相关待遇,不可同时享受。

(六)户籍办理、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等依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七)对我县卫生健康发展急需引进的紧缺型人才,经县医改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相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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