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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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九字〔2018〕16号)及《关于印发<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18〕4号)精神,联合人社、就业等部门做好我县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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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人才政策”微课堂,和大家分享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政策。

申请对象

企业新引进在九江工作并(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毕业不超过6年;

3.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2018年6月14日之后新引进),并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补助标准及期限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补助期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享受生活补助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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