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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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出台的人才新政23条,将覆盖到全市区域内所有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以及所有驻淄高等院校。新政规定,我市将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调剂400个事业单位编制,作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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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和基础人才两手抓

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

新政规定,在高端人才方面,对我市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市财政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从市外到我市创业的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和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支持。提档升级“淄博英才计划”,每年增设10个名额,专门用于选拔培育一批本土产业领军人才,并给予相应支持。

基础性人才方面,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每年至少举办一场以政府名义组织的招聘会。每年选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对5年内项目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创业的,对其入驻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给予3年租金补贴,5人以上团队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

高层次人才享市民化待遇

就医、子女入学有“绿色通道”

新政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市民化待遇,发放“淄博精英卡”,人才凭卡可直接办理户口准入、社保结转、人事关系调入、住房公积金、驾驶证换发等业务,并享受医疗保障“绿色通道”等待遇。为高层次人才父母、配偶、子女办理“零门槛”落户。

精细化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三甲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市级保健待遇。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

此外,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毕业三年内全职到我市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等全日制毕业生,工作起三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万元、0.6万元租房补贴;硕士、本科毕业生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引进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可申请落为专项事业编制

按照新政规定,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调剂400个事业单位编制,作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对企业自主申报或全职引进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对我市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3年内发放生活补贴每月4000元;“双50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发放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整建制引进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

可获不低于1亿元支持

新政要求,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大校和“国字号”名企,建设专业化的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优势产业基地。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淄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淄博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新政指出,对引进以上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的区县和市直部门,分别视同完成20亿元、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

培育研发平台方面,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建站给予10万元支持,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最高支持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扶持。依托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大力建设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利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示范性众创空间50家。每年选择3—5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分别给予每处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

激发企业引才聚才

新认定的技师工作站最高支持30万

推行新型学徒制,每年选择5—8家大中型企业,每家企业选拔30—50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师工作站的,市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建设发展资金支持。对企业职工经培训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500元、3000元补贴,市、区县各按50%承担。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持;全职引进和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扶持。

从2018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市5000家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轮高层次、系统化精准培训;对全市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一遍。对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根据从业年限,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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