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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封市公开引进企业人才服务团成员简章

根据《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成员。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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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原则和程序

坚持便捷高效、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畅通有序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对于全日制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采取直接考察确定拟引进人选。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派驻到国有企业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国内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全日制博士、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二)派驻到规模以上和创新型企业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类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全日制博士、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三)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或特别急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引进单位、专业和数量

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计划引进60人: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0年7月1日为准)。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日。

(五)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21日9:00至3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将所需电子材料发送至报考岗位所附的电子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企业人才引进+姓名”。

4.资格初审:由相关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企业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报名,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3.报考人员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引进计划表中所附电话。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电子邮箱会接收到相关的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由相关企业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前,由各主管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评考生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应变处理等能力。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不需参加考试。

七、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以及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根据考察结论,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与入编

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暨市校合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引进人选,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后,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九、派驻管理

引进人选作为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成员管理,按照报名意向派驻到企业工作;服务团成员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团成员分别与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签订《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协议书》,并与派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报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备案。派驻企业要为服务团成员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研发条件,使其能真正发挥作用。

十、相关待遇

企业人才服务团成员相关待遇,按照《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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