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对外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其中提到,2020年3月至12月底,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作出最高享受1万元补贴,对置换或者购买“国六”新车的给予3000元补助。
《措施》指出,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车给予3000元补助。据悉,广州市是继佛山市后,第二个在新冠肺炎疫情后推出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城市。
《措施》还提出,为提振汽车消费,针对疫情期间广州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