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限购政策,兰州购房本地人外地人限购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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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区域: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购(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限购规则:以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非兰州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等。

兰州市限购政策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

限购区域:

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购(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

限购规则:

以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非兰州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兰州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兰州市户籍或一名驻兰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限购区域已有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3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40%;兰州市户籍及非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

执行范围:

以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非兰州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兰州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兰州市户籍或一名驻兰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限购区域已有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核查范围:

1、已登记在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住房、房改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及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住房;

2、购房人或家庭成员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3、平房与自建简易楼房不列入现有住房的核查范围。

核查材料:

购买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网签时需提交以下限购核查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户籍证明(未婚者需出具未婚声明),其中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司法文书;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购房人或家庭成员为本市集体户口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3、驻兰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购房人或家庭成员驻兰单位地址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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