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小升初:确保学区内派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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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西城区教委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意见》坚持政府统筹计划、统一管理,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坚持免试、就近,坚持招生工作程序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西城区纪委将派出专项巡视组全程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小学就近入学 公示录取名单

《意见》规定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的对象为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西城区;或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户籍为非京籍,随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可申请在西城上学。

其中,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户籍为非京籍,随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持有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满足入学条件后,西城区教委将采取学区登记入学、寄宿申请入学、政策保障协调入学、非京籍分配入学四种方式入学。要求各学校完成录取工作后,在学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名单。

学区登记入学是西城区教委实施学区制管理后采取的入学方式。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根据各小学新生登记通告规定的招生服务范围,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信息审核材料,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寄宿申请入学与往年有所调整,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寄宿申请书和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因公确需寄宿证明,审核无误,参加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评估认定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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