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
2月我局印发了《关于下达基础教育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的通知》(市教发〔2015〕13号),各区县据此上报的初中分校招生计划建议数,经我局审定,现将《西安市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及招生学校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本计划下达后,区县及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并不得超计划自行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与学籍管理相结合,严格按计划建立学籍;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并收费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1. 西安市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2. 西安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西安市教育局
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