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潮州市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启事
为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做好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启事。
一、招生规模及范围
1、招生规模:根据上级规划,我校今年招生规模为8个班,共400人。
2、招生范围:湘桥区户籍(非农)、新城区住宅区住户和符合下列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驻潮部队军官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我市市级或高等院校引进的高级知识分子(正高级职称)子女。(出生日期: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二、招生办法
(一)首先解决4类适龄儿童: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市级或高等院校引进的高级知识分子(指市组织人事部门、驻我市高校引进的正高级以上职称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1、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适龄儿童的家长应拥有该住宅区的房产,适龄儿童必须有奎元居委户籍。报名时,家长应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查验。
2、本校教职工子女。
3、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应由部队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后,经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再到我校报名。
4、市级或高等院校引进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由家长本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再到校办理手续(提供家长本人的学历、职称证书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4类适龄儿童报名时,都要由家长携带,带齐相关证件和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我校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后,由我校统一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则以上4类适龄儿童被录取为我校一年级新生。
(二)在完成以上4类适龄儿童招生任务后,其余学位全部面向具有湘桥区户口(非农)或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实行公开报名,摇号录取。具体操作办法:
1、湘桥区户口(非农)或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应携带子女、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彩色照片2张;非湘桥区户口的必须提交在新城区居住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报名应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参加验证。经验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填写“报名表”,填写的内容要做到真实、完整,不得作假;不准在一校中“双报”或跨校“双报”,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摇号录取的资格。摇号前,学校将参加报名摇号的适龄儿童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
3、适龄儿童完成报名手续后,我校将发给“新生报名卡”, “新生报名卡”是录取的凭证,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⑴奎元住宅区住户、本校教职工、驻潮部队军官及我市市级或高等院校引进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以上4类适龄儿童报名后将在学校门口公示(6月27日~6月30日为公示时间)。
⑵湘桥区户口(非农)或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子女:
6月27?6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潮州市实验学校。
四、公开摇号录取办法
1、7月4日上午,学校将在本校举行公开摇号,摇号规则将在现场当众宣布。按照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录取我校一年级新生。公开摇号结束后,我校将把摇号结果在学校门口、学校网站公布。
2、适龄儿童如被我校录取,应凭“新生报名卡”于7月7日到我校换取“录取通知书”,逾期将视为弃录。已在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适龄儿童,不得再参加湘桥区的招生摇号。
潮州市实验学校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