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报名时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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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精神,现就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重要内容,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关系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全省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实现100%的公办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0%以上的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初中90%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市(县、区)根据城市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分布情况,可实行多校划片。 二、完善招生入学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和公开公示,加强对县区的指导,破解热点难点问题。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完善招生入学方案,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入学学生应为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小学毕业学生。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要纳入流入地政府保障体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明确招生入学条件和程序,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安排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热点学校集中的城区要提前做好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预测,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和学龄人口数量,合理调整和划分学区,确保本区域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招录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限制跨市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县(区)教育部门在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划分学区和改革评价方式等重要环节时,要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内容。要进一步严格学籍管理,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管理,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政策年龄等,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为抓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义务教育热点学校与薄弱学校合作办学或合并办学,积极倡导集团化、联盟化、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着力化解城区“择校热”。加快推进城市义务教育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设,努力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保障城区周边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实施好“全面改薄”计划,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城市学校入学压力。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市县教育部门要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政策,明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时间、比例和层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为交流轮岗教师提供交通、生活等方面的补贴,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县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真抓实干,从细从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组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建立应急机制。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市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应急工作组,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 请各市(区)于5月20日前将本市(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 联 系 人:王文庆
电 话:029—8866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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