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同安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和《厦门市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等原则,组织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本区户籍、本市户籍跨片区申请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2日、3日。
2.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上预约登记时间为4月16日至30日;现场预约登记时间为5月16日、17日;现场报名缴交材料时间为7月5日至7日。
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
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在我区已购房且实际入住,虽户口未迁入,可向房产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经申请就读学校入户调查,若情况属实,学校在确保招收户籍内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给予录取。
(2)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8月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3) 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3.小学所在地的镇(街、场)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学校于报名前1周向片区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来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了解其就学情况,若已在其他学校就读,学校应及时取证,若尚未就学,学校应及时上报镇(街、场)政府、区义教办(《名单》一式二份)。
4.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③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④其他证明材料。
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见附件2)。
5.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厦教综[2014] 4号),结合我区修订的《同安区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在确保公办小学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剩余学位,遵循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1.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务工、连续暂住(目前在同安区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随迁子女父(母)符合在厦门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可视同符合基本条件。
2.随迁子女入学程序
(1)预约登记。
网上预约登记:4月16日至30日,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登录“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报名。
现场预约登记:5月16日、17日,不方便上网预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携带户口本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等到暂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预约登记、缴交材料。
第一实小、第二实小、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岳口小学、进修附小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接收外口生源,但在其施教区内有购置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可进行预约登记,非购房的应相对就近选择其他学校预约登记。
逾期未预约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2)报名缴交材料。7月5日至7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暂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缴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提供的材料包括原籍身份证明、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父(母)在厦从业证明、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3)审核报名材料。7月8日至7月27日,各校组织审核随迁子女家长提交的材料,并核算积分。
(4)公示入学积分。7月28日至7月30日,各校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入学积分。
(5)公布学位情况。8月7日,各校公布本校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校排名位次,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6)填报入学志愿。8月7日至8日,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登录“i厦门”平台或到片区学校填报派位志愿。
(7)派位或安排入学。8月12日前,各校应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完成本校统筹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若积分相同,则以派位或调剂的方式入学,公布录取结果。
(8)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招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收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教育部门不为其保留学位或再安排学位。
五、招生工作规定
(一)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试、面试。要充分挖潜扩容,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同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各校应严格控制招收跨片区,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同安区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原件核查),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在保证接收片内生入学的前提下,接收学校和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核后,于8月7日前(造册并附申请材料)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片内招收的或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和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
各校应扎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规范地建立学生档案,9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
(二)严格执行逐层招生原则。各校要招生的层级顺序一般为:片内生(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购房实际入住者子女、符合政策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跨片区(本市户籍因监护人经商<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改变半年以上的)和外来生(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他适龄儿童。除第一实小、第二实小、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和岳口小学、进修附小外,其他学校要挖潜扩容,积极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各校不得拒收服务区内生源;无正当理由,不得招收片外新生;遇到人户分离的,原则上以现居住地小学为招生学校。学校与开发商签有招生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招生。
中心城区六所学校(第一实小、第二实小、进修附小、岳口小学、阳翟小学和大同中心小学)继续执行“二手房”六年内只接受同一户业主一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符合计生政策者除外)。2013年调整的大同中心古庄校区服务区(包括古庄社区、大溪地小区、古庄新城小区和环城北路以北原就读大同中心小学的楼盘)继续执行过渡期政策(最后一年)。
(三)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各校要切实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宣传、疏导和服务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服务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原则上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四) 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172号)要求,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依法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杜绝残疾儿童辍学,确保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市(区)委、市(区)政府有关政策,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子女、“银城113”人才子女、区拔尖人才子女、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境外捐资兴学人士直系亲属及到我区投资、工作或置业的台胞子女等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就学。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在我区实际居住地(产权房或长期租住房)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符合以上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应于7月30日前填写《同安区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属境外捐资的,受益单位应是同安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附上相应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确认照顾资格后,送区教育局审批。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指导安排,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则由区教育局指导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小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超出部分不予建学籍。各民办学校要预留一定班级数(具体由教育局教育科民管办另行通知),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七)增强服务意识确保顺利招生。招生期间,各校要从大局出发,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指派一名校级领导上岗值班,协助区教育局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招生事宜,并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及时化解,区内小学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后仍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最后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教育公平。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政策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公办小学除由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联合招收的个别体育特长生外,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
区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非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我区实际情况,各校于8月27、28日(若提前,以学校公告为准并报教育科备案)接受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9月1日前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接收。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同安区秋季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2.同安区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
3.同安区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4.同安区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6月23日印发
附件1
同安区秋季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学 校 | 服 务 区 |
第一实验小学 双溪校区 | 1.五甲村,包括看守所宿舍楼、东溪花园、五福楼、畜牧站大院内对外经济商品楼、林业局宿舍楼、为和楼;2.后炉社区中的北镇一里、北镇二里、崎街仔、北镇巷、后炉街、后炉里、后炉宫、太守巷、十字巷、刹口庙、果子园、常青路(部分),包括小坪水库宿舍楼、东溪花园、同顺公寓、祥福阁、北星花园、印发花园、后炉花园、后炉新村、土产楼、为民楼、为安楼、银星花园、新银楼。3.三秀社区(部分)、同新社区(部分),包括银城佳园、华泰广场、南门新村、东溪新村 |
第一实验小学 芸溪校区 | 1.芸溪居住公园小区;2.富贵家园1期,祥富佳园,国建瑞祥家园、古龙·翰林阁、古龙·水岸华庭;3.祥桥芸溪里;4.华森国际、公园道一号、厦航高郡和祥郡;5.祥桥社区古溪里原住民 |
第二实验小学 | 1.祥平社区,包括邮电新村、鹭洲花园、鸿福新村、和力花园、银兴楼、福星楼、祥云楼、祥和楼、祥安楼、得月楼、向阳楼、银益楼、莲兴楼等居住小区;2.西溪社区,包括祥福花园、水湾清城、西溪花园、新城花园、银鹭苑、同成园、祥发楼、佳成公寓等居住小区;3.陆丰社区,包括中福花园、联谊花园、运发公寓、船舶宿舍、同兴楼、银福小区、华清中心城、祥顺新村、大唐世家<一、二期>、富贵家园<1、2号楼>、荣发新村等居住小区;4.祥桥社区祥路里、霞路里(西溪社区辖区内)、莲湖里、外较场里;5.阳翟社区的西亭;6.“金利蓝湾新城”、“锦辉国际”和“银溪春墅”居住小区 |
教师进修学校 附属小学 | 1.东山社区社坛、双圳头、后亭、下间、大学、埔地、北门里;2.朝元社区洋板、下埕、田中央、西池里、白礁;3.西池社区西池一里、西池二里,包括阳光清净小区、尚美花城小区、西池小区、育安楼、祥业、祥乐、祥安、祥居、利祥、政协AB、汀溪供销、卫生AB、交通宿舍楼、西城晶华、东山综合楼;4.北门社区包括城北新村、汀溪水库宿舍楼、长城花园、和祥楼 、汽车队宿舍;5.保障性住房 |
岳口小学 | 1.碧岳社区铺前里、岳口里、华福楼、佳和楼;2.溪边社区溪边街、凤山一里,汇川苑、银鹭苑、温泉公寓、双溪公寓、裕景新城、凤凰城小区、同城湾小区;3.凤山社区凤山二里、岳东里、九曜山里,岳口小区、古龙御园、锦绣江南、银华新村、莲福广场、同福苑、银星商厦、银佳楼、凤岳楼、竹坝综合楼、恒发楼、银湖花园。4.顶溪头社区 |
阳翟小学 | 1. 阳翟社区圳岸里、二房三里、下店尾里、土楼里、东亭里、昭晖里、双溪口里、泥山里;2. 祥晖社区银城明珠、大唐六期、温馨佳苑、欣发小区、百仕小区和同兴小区;3.教师集资楼、铁道部十七局宿舍楼和西柯镇政府集资楼 |
西柯第二中心小学(直属) | 潘涂社区向北厝里、店头里、砖仔埕五柱里、其池尾里、后庄里、红墩里、前后柱里、中厝里、丁字街、山头里 |
新城小学 (直属) | 1.潘涂社区三落里、前宅里、向东里、下栏里、四口灶;2.洪塘头社区:霞阳一里、霞阳二里(孤单厝)、蔡店;3.原乡园墅小区、海尚国际小区等 |
洪塘头小学 (直属) | 1.洪塘头社区霞尾、上店、刘山、刘埭、洪塘头前社、洪塘头后社、塘边;2.美人山社区(禹洲大学城);3.彩虹湾佳园 |
新星小学 (直属) | 后宅社区及后宅社区内的工业区公寓楼,梧侣社区周边楼盘(禹州阳光花城、汉景嘉园、新景.城市天娇等) |
西塘小学 (直属) | 西塘社区 |
大同中心小学 城西校区 | 1.城西社区(城西一里、城西二里、振兴小区、金安、银安大厦);2.西安社区(居安里、舒安里、西安苑、锦华金都);3.同新社区部分(西安广场、松柏林街、大横街);4.钟楼的西面即钟楼的路对面的三秀南里(如三秀南里的17-21梯)、三秀新城①②号楼、银城商厦;5.长青路部分(同安中医院、磐金商城);6.朝元社区城西里、小西门里 |
大同中心小学 古庄校区 | 1.古庄社区;2.古庄新城小区;3.大溪地小区。4.朝元社区田厝;5.菲矿小区,朝元综合楼,洋坂里的解困房(3栋)、电力宿舍楼(4栋)、保险宿舍(2栋)、公安集资楼(3栋)、交警宿舍楼、良种场宿舍楼、林业局宿舍楼、古庄里教育集资楼、交通局集资楼、农业局集资楼 |
大同东宅小学 | 东宅村 |
大同康浔小学 | 1.康浔村;2.下溪头村 |
大同田洋小学 | 田洋村 |
祥平中心小学 | 1.祥桥村祥路顶里、程厝里、后厝里、后沟里、三香里;2.住宅小区:佳展楼、同安人家、大唐三期、新安楼、新都花楼、嘉盛楼、银环佳园、凤祥别墅区、三香电力宿舍楼、农械厂宿舍楼、皮肤医院宿舍楼、兴发楼、上院、同城四季等;3.杜桥村、杜桥教育集资楼 |
祥平溪声小学 | 溪声村 |
祥平过溪小学 | 过溪村 |
祥平凤岗小学 | 凤岗村 |
祥平卿朴小学 | 卿朴村 |
祥平瑶头小学 | 瑶头村 |
祥平西湖小学 | 西湖村 |
祥平红星小学 | 西洪塘村 |
洪塘中心小学 | 龙泉村 |
洪塘郭山小学 | 郭山村 |
洪塘苏店小学 | 苏店村 |
洪塘三忠小学 | 三忠村 |
洪塘新霞小学 | 新霞村 |
洪塘埔后小学 | 1.埔后村埔后里;2.塘边村面前里、塘边里、御上山里;3.三忠村沟墘里 |
洪塘下墩小学 | 1.下墩村塔尾后里、大埕东里、大埕宫里、大埕西里、渔池墘里;2.塘边村山仔后里 |
洪塘大乡小学 | 1.大乡村大乡里、顶厝里、下厝里、后房里;2.龙东社区;3.龙西社区 |
洪塘浔江小学 | 石浔社区 |
洪塘苏厝小学 | 1.苏厝村大乡上里、大乡下里、尾厝里、新宅里、白石里;2、洪塘村埔下里 |
洪塘新学小学 | 新学村 |
洪塘新厝教学点 | 新厝村 |
五显中心小学 | 下峰村寨阳、美珠堂、下欧坑、新泉、上峰、下峰、新丰 |
五显布塘小学 | 布塘村 |
五显店仔小学 | 店仔村 |
五显竹山小学 | 1.溪西村;2.竹山村 |
五显后垄小学 | 后垄社区 |
五显军村小学 | 1.军村村;2.后塘村的过溪里 |
五显宋宅小学 | 1.宋宅里、宋南里、大泉里;2.塘边里、垵炉里、马塘里、上厝里、潘厝里;3.五显宫里 |
五显后塘小学 | 后塘村 |
五显振群小学 | 1.明溪村;2.三秀山村 |
五显四林小学 | 四林村 |
五显西洋小学 | 1.西洋村;2.宋宅村下许里 |
汀溪学校小学部(汀溪中心小学) | 1.隘头村;2.新路、前格、半岭和堤内村(三至六年级);3.褒美村(部分村落和年级,具体为下田洋、路岭、西坑、西坑共和、尖仔山自然村,三至六年级) |
汀溪新路教学点 | 新路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希小教学点 | 褒美村下田洋、路岭、西坑、西坑共和、尖仔山自然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前格教学点 | 前格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半岭教学点 | 半岭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堤内教学点 | 堤内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褒美小学 | 1.褒美村九房头、圳口尾、下埕、中甲、南洋、观石内、车田、大埔内、峋内、五云自然村;2.古坑村(三至六年级) |
汀溪古坑教学点 | 古坑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西源小学 | 1.西源村;2.荏畲村、顶村村(三至六年级) |
汀溪建新教学点 | 荏畲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顶村教学点 | 顶村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五峰小学 | 1.五峰村;2.造水村、汪前村、林场(三至六年级) |
汀溪造水教学点 | 造水村(一至二年级) |
汀溪汪前教学点 | 汪前村(一至二年级) |
莲花中心小学 | 1.美埔村;2.溪东村;3.上陵村、罗溪村、淡溪村、军营、西坑、白交祠村、水洋村(三至六年级) |
莲花上陵教学点 | 上陵村(一、二年级) |
莲花罗溪教学点 | 罗溪村(一、二年级) |
莲花军营教学点 | 军营村(一、二年级) |
莲花淡溪教学点 | 淡溪村(一、二年级) |
莲花白交祠教学点 | 白交祠村(一、二年级) |
莲花西坑教学点 | 西坑村(一、二年级) |
莲花小学 | 莲花村 |
莲花后埔村小学 | 后埔村村 |
莲花河田小学 | 1.蔗内村;2.内田村(三至六年级) |
莲花内田教学点 | 内田村(一、二年级) |
莲花栋佐小学 | 窑市村 |
莲花云洋小学 | 云洋村 |
莲花云埔小学 | 云埔村 |
莲花澳溪小学 | 澳溪村 |
莲花小坪小学 | 1.小坪;2.尾林村 |
莲花水洋教学点 | 水洋村(一、二年级) |
莲花白沙仑小学 | 白沙仑农场 |
新民中心小学 | 乌涂社区 |
新民湖柑小学 | 湖柑村 |
新民柑岭小学 | 柑岭社区 |
新民艺力小学 | 洋厝埔村 |
新民西山小学 | 西山村 |
新民蔡宅小学 | 蔡宅村 |
新民新辉小学 | 1.湖垵社区;2.四口圳社区 |
新民禾山小学 | 禾山社区 |
西柯中心小学 | 1.西柯社区;2.下山头社区 |
西柯西浦小学 | 西浦村 |
西柯浦头小学 | 浦头社区 |
西柯埭头小学 | 埭头社区 |
西柯吕厝小学 | 吕厝社区 |
西柯丙洲小学 | 丙州社区 |
西柯官浔小学 | 1.官浔社区西官浔、东官浔、官田洋;2.思明工业园、湖里工业园;3.轻工食品园、桃园山庄(一、二期)、西福园;4.环东海域金边工程官浔项目(一)、项目(二)等 |
西柯后田小学 | 1.后田社区;2.洪塘头社区东亭;3.星海湾(和谐天下)别墅等 |
西柯美星小学 | 美星村尾厝、坑内自然村 |
凤南中心小学 | 1.土楼村;2.大埔村 |
凤南新塘小学 | 新塘村 |
凤南后坂小学 | 后坂村 |
凤南南山小学 | 南山村 |
竹坝学校 | 竹坝经济技术开发区 |
梧侣学校 |
|
2.各校施教片区原则上含所在村居范围内〈城区除外〉的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