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乡村教师涨工资和生活补助,广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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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乡村教师涨工资和生活补助,广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政策

从广西教育厅获悉,截至今年6月,全区申请补助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特岗教师)共5.73万人,自治区需安排奖补资金1.37亿元。目前,教育厅和财政厅已联合发文向自治区申请相关补助经费。

长期以来,广西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他地区农村教学点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当地教师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较为艰苦。今年起,广西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全区教学点义务教育教师给予奖励补助。

按照计划,全区各地教育局、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公开公示方式等。制定补助档次标准时,将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不搞平均主义。

广西自2009年起实施绩效工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2012至2013年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14.14亿元,支持33785套乡镇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缓解农村教师住房难问题。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是广西又一提高农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措施,旨在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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