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29日前 | 各小学完成毕业生信息核对更新工作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
5月6日前 | 各小学持申请回家庭新住址入学的毕业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申请表,统一到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
5月9日 |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
5月9至13日 | 区考试中心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11日之前完成办理出区手续) |
5月13日 | 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
5月14—15日 |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
5月14至22日 | 各一般初中校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受理就近就读的本市户籍(含对待生)学生到对口学校入学的报名登记工作 |
5月21—22日 |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
5月24日前 | 区考试中心完成特长生招生工作 |
5月23至25日 | 各相关中学到区考试中心办理就近就读学生入学的审核、备案工作 |
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
6月10日前 |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招生工作 |
6月13日前 | 各初中校上传招收非京籍学生名册 |
6月15日前 | 区各一般初中校就近就读招生工作完成 |
6月18至19日 |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6月27日前 | 初中入学录取(京籍) |
6月28日前 | 初中入学录取(非京籍) |
6月20日前 | 初中校向区考试中心上报学校招生名单 |
6月24日前 | 区教委通知各小学审批结果 |
7月1日前 | 区教委中小教科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
7月1日 | 各中小学到考试中心进行录取通知书的交接 |
7月4日开始 |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至15日 |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档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