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秋季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招生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依据适龄儿童户口(居住证)所属地,按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区招生。
三、招生时间及流程
(一)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5月20日前入户);父母单方为大亚湾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申请学位:
1.5月13日至15日到申请就读的公办中小学校现场提交材料申请学位。
2.5月22日前,审定第一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录取情况。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学位:
1.6月2日-5日,申请人登陆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hzjfrx.com/dyw)申请学位。
2.6月6日-7日,申请人到所申请就读的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
3.6月8-17日,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登录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核实积分材料。
4.6月18日至6月19日,申请人登录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5.6月24日至26日,各学校公示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6.7月2日至3日,各学校进行新生注册。
四、学区划分
公办中学七年级面向街道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原则上不得跨街道招生。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采取以街道为单位,由各街道第一小学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见附件2);民办学校学区范围不予划定,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家长和学生可自主选择。
五、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一)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5月20日前入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本;②《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验登记计生证明,只为配合做好计生登记工作,不与入学挂钩);③跨学区居住相关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社保或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四选一)]。
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父母单方为大亚湾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单方及孩子的户口本;②父母单方身份证;③《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验登记计生证明,只为配合做好计生登记工作,不与入学挂钩);④居住相关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社保或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四选一)]。
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生积分入学材料:
1.必备材料:
①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居住证明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社保或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四选一);
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还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2.积分材料:
③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劳动合同;
④营业执照;
⑤投资纳税证明;
⑥适龄儿童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⑦计划生育证明;
⑧受表彰情况证明;
(四)非惠州市户籍生积分入学材料:
1.必备材料:
①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②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还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2.积分材料:
③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劳动合同;
④营业执照;
⑤投资纳税证明;
⑥适龄儿童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⑦计划生育证明;
⑧受表彰情况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每生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的学位,区外户籍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学位,并到所申请就读的学校进行材料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报读手续的,一律不再受理。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三)为方便部分家长需求,申请人可到适龄儿童现就读小学、幼儿园电脑室申请学位及查询积分情况,区外就读的可凭儿童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学区内中小学电脑室申请学位。
七、大亚湾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附件2)最终解释权归各街道第一小学。澳头第一小学咨询电话:5536692;西区第一小学咨询电话:5102300;霞涌第一小学咨询电话:5580266。
八、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咨询电话:5562152、5562165;投诉监督电话:5562160、556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