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根据《通知》,2017年我省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科目和专业技能计分办法有所调整。
公共基础科目中,取消《计算机基础》,新增《人文素养》(含计算机应用基础),分值为40分。工业类专业基础科目中,将《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的分值由140分调整为120分,将《机械基础》的分值由70分调整为90分。旅游服务类专业基础科目中,与《酒店管理基础知识》并列,增加选做课目《旅游基础知识》,分值由80分调整为120分。将《公共关系基础》和《应用文写作基础》的分值由100分、120分均调整为90分。
专业技能计分办法有微调,具体为:获市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140分,三等奖计130分;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80分,二等奖计170分,三等奖计160分;获教育部举办的年度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95分,三等奖计190分;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在现有计分政策的基础上,再额外加20分;参加由教育部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比赛并获奖(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组织的比赛除外),按照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计分政策予以加分。
《通知》指出,在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有三年完整学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17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甘肃省户籍、外省学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