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小学每学科教材版本的选用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种。学校要按课时计划开齐课程,按要求使用教材,严禁闲置不用。这是记者6月11日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的。
日前,沈阳市出台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要求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实行“一科一辅”制,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以及我省确定的学科和使用年级,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每学段每学科每版本教科书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市学校供学生选用;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不做统一选用,推荐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所有高中阶段的学科和版本,供学生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按照《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规定范围,由各学校根据教学计划需要据实选用。教材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材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人员不得参加选用工作。
教材教辅材料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学科教材教辅材料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后,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如需更换,应从起始年级开始,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沈阳市教育局委托教科研部门等专业机构征求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并进行评估。
办法中明确规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教材教辅材料选用征订使用工作中出现违规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