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开发区小学招生 6月24、2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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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本周末,开发区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启动。请家长们牢记,6月24日和6月25日这两天是报名日。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在开发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户籍适龄儿童向教育服务区报名

开发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杭州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开发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上述儿童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籍簿、房产证(未购房的需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及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出具的房屋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其它相关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凭预登记码报名

早在5月份的时候,有读书需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进行网络预登记,至此预登记工作已经结束。本周报名时,学校只接收已进行网络预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现场需要出示预登记码。家长根据自身具体条件,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公办小学和对应民办学校报名。

其中,儿童拥有IC卡式居住证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拥有长期居住证或人才居住证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教育服务区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教育服务区内拥有70年产权房产证的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公办小学报名;

其余情况可向居住地民办学校报名。白杨街道范围内学生向新阳光学校报名,下沙街道范围内学生向文博学校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在开发区的(临时)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州市区历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与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工商部门办理的杭州市区营业执照;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要求提供的材料中,开发区(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其中养老保险缴纳以正常按月缴费为准,补缴无效。

录取工作将执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报名之后的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就近入学、“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当某所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核定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先录取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再录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当某所学校教育服务区内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优先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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