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岂能成特权绿色通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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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生亟须透明、公开的监督程序护航,不仅要看紧独木桥上的“大门”,更应看紧那些留有人为操作空间的“小门”,莫让好政策成为特权的“绿色通道”。

■刘涛

近日,17名外校研究生被曝一次性转入“985”重点高校——湖南大学就读。由于诸多信息疑点重重,被公众质疑或存“转学腐败”。在舆论重压下,湖南大学撤销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转入”的决定,并启动追责程序。但因真相没有在阳光下行走,从“同意”到“撤销”的“自我纠错”并不能让人心安。

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如患病或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什么是“特殊困难”,《规定》没有给出明确界定。于是,“不适应山区气候”“对油画过敏”这些奇葩的“困难”就成了转学的“正当”理由。

这17名学生全部来自普通大学,二本院校的吉首大学就有5人转入湖南大学。《规定》中明确给出了“不得转学”的几种情形,其中就包括“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再联想到新华社报道的17名学生都“大有来头”,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

转学原本是国家饱含温度的教育好政策。考虑到学生因“特殊困难”而转入其他学校就读,流淌的是一种政策关爱和教育温情。然而,当监管不到位、程序不透明时,许多好政策往往变成了特权的“绿色通道”。

这些年,高考、考研等独木桥上的“大门”基本上关严了,但诸如转学、推免等“小门”却成了高校招生的易发腐败之地。这种鲤鱼跃龙门式的“华丽转身”,不知在多少政策的夹缝中频频上演。

其实,类似于转学这样的“好政策”并不少,然而在执行环节,却往往变了样、走了形,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比如,国家推行的面向西北高校的对口支援项目,其中一个“看得见的好处”就是为西部高校定向培养师资博士。然而,谁有资格被推荐,最后基本由学校说了算。很多学校不谈规则,用一句“学校发展需要”堵住了质疑的声音。

许多时候,围绕一个“好政策”,往往形成一条密不透风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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