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精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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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2017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责任,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明确职责,强化领导,依法控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普九”成果,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小学生实现6周岁入学,入学率达100%,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按时毕业率达95%以上。

2.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6%以上,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区控制在2%以下,农村控制在3%以下。

3.6-14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2%以上。

4.依法落实政府责任,实现双线“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一条工作主线:乡村两级干部包户包人责任制;另一条工作主线:学校和教师管理责任制)。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和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学期期初组织召开一次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各乡镇、街道

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好依法控辍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建立对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制和考评制度,负责对辍学学生家长的教育和督促其依法送子女入学。

2.教育局

负责制定控辍具体方案及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建立对学校控辍目标的监管机制,对全县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

3.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加强对全县基础教育的调研,适时掌握学校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县政府“控辍保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对全县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控辍工作不力的学校进行督查整改.

4.学校

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厌学”等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留住“易辍生”。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要强化师德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5.有关部门

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

劳动保障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行为。

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

文化部门要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民政部门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对流浪的未成年人及时救助,帮助其回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当地民政部门的安置。

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控辍工作责任制度

控辍是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1.建立健全“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村委会与村民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与学生监护人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把控辍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和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教师的工作业绩挂钩。

2.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和村(居)委领导“控辍保学”责任承包制。在一年级和初一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把各村(或各居委会)的学生名单提交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制定《家长履行义务教育法责任书》分发到各村(居),村(居)委会要和家长签定《责任书》。要落实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干到村、村干部包干到户的责任承包制。一但有辍学学生出现,学校动员返校工作没有效果时,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干部要主动入户,对家长和学生做思想工作,并发放《限期入学通知书》,对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

3.建立学校“控辍保学”考评问责机制。教育局要将学校学额巩固工作,做为教育管理的重点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考评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之中。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要实行校长“控辍保学”考评问责机制,将学额巩固情况与校长的年终绩效考评相挂钩,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学校,要实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对校长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落实职能,学校积极实施管理控辍

1.学校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强化全体教师“控辍保学”“一岗双责”。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歧视“问题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4.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

5.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是残疾人的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监护人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少年儿童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管理常态,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1.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流失情况通报制度。每学期初,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分别统计小学生、初中生学期流失和年度辍学情况,通报学生流失情况,每年公布年度辍学率,并报送县政府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校实行学生辍学情况月报告制度,每月向当地乡(镇、街道)和县教育局报告控辍工作情况。为控辍工作提供第一手信息,及时形成合力,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

2.加大宣传,积极营造依法控辍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依法办学的氛围,使家长认识到不送子女入学是一种违法行为,增强学校依法办学和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为进一步扩大控辍工作参与面,形成全社会控辍氛围。各乡(镇、街道)要设立控辍举报电话,举报内容包括企业、个体户非法使用童工或招用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少年就工等。各村(居)委会还要在政务公开栏上设立《义务教育监督岗》,对不接受或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曝光。

3.组织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和争创“无辍校”、“无辍班”活动。将每年3月和9月定为全县中小学“控辍保学活动月,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劝返学生入学周”。对可能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扎实有效开展控辍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和创建“无辍班”和“无辍校”活动,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及时报告各乡(镇、街道),以便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工作。

4.严格考评,奖优罚劣。对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各中小学的控辍工作,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村委(社区)的控辍工作目标,由各乡(镇、街道)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定期在全县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和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每年年底,县政府将在乡(镇、街道)和部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控辍保学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7年控辍保学实施方案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业,保证每一位儿童少年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职、规”五字控辍策略,落实“以质控辍、以德控辍、以资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快我镇教育发展步伐,提升我镇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全镇的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小学适龄人口能按时入学,初中人口毛入学率达98.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0%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年(15?24周岁)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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