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全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增强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类医院、非公立医院)。
三、任务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医疗服务总量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医疗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医疗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形势日益严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落实到位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中医医疗机构要坚持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在诊疗活动中不断强化中医理念和思维,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应用现代技术过程中,应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各技术规范、指南和操作规程,强化人员培训,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在应用中医医疗技术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中医医疗技术规范、指南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加强风险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三)加强风险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
(四)突出管理重点,保障患者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静脉输液配置中心、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力度。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格规范临床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要强化艾滋病、乙肝、丙肝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和管控,尤其对涉及操作范围大、过程较复杂的有创操作的患者,以及不同个体之间涉及体液接触的相关临床诊疗操作的患者,要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五)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新入职医务人员、实习进修人员、返聘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强化“三基”训练,加强“三严”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文化氛围。
(六)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督查,进一步健全医疗安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究、问责必严。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24日-2月28日)。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盐城市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要求,对全市专项整顿活动进行部署安排。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开展专项整顿,确保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层层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题部署工作会议,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梳理、排查医疗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于发现的问题清单实行“统一报备,销号管理”,要及时上报,逐条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核销存在问题。对特别重大的事件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逐级报送至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切实维护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督导抽查阶段(3月1日-20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特别重大的事件和问题要及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并及时指导、督促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已经发生的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要加大处理力度,严格追究事件直接责任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风险隐患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从速从严进行查处,坚决预防和遏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地、各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整改阶段(3月21日-30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顿活动进展情况,仔细查找梳理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和方案,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监管体系和机制,加快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长效管理,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请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各医院将本地本单位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总结(包括组织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和《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工作信息汇总表》(见附1)、《血液透析中心(室)医院感染管理整顿信息汇总表》(见附2)于3月20日前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中医处。此外,请各地、各医疗机构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导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2017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扎实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卫计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市“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为主题,围绕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各重点环节,通过查找、讨论、培训、考核等有效措施,强化安全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2月15日)
各县区、各医疗机构要对医疗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动员,传达到每一位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形成整体合力。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阶段(2月16日?2月25日)
各县区、各医疗机构要对照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本方案,开展医疗安全自查活动,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对医疗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血液净化室、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供应室等重点部门、重点科室以及护理管理等。自查结束后各县区、市直各医疗机构务必于3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至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2月26日?3月10日)
针对各医疗机构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医疗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我委将组织集中检查。对成功经验积极推广,对在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和督查。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组织,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切实把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诊治、规范操作、优化流程、细化服务,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深入开展医疗安全大检查,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制。
(三)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县区卫计委要统筹安排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特别是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