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材料【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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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机制建设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是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新抓手,也是优化权力运行的有效路径。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行政单位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材料1】

风险内控信息系统作为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载体,已成为基层国税部门监督、制约、规范“两权”运行的主要抓手。本文结合河南省洛阳市?河区国税局风险内控信息系统试点运行实践,对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实行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形成内生制约力和有效防控各类风险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内控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基层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所承担的税收任务越来越繁重、税收执法越来越规范、纳税服务压力越来越大、队伍管理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推行风险内控信息化建设,规范“两权”运行,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防范廉政风险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促进税收事业康健发展的迫切需要。就其作用来讲:一是通过分权、控权、公开等手段,强化权力内生制约和责任主体的自我纠错,及时防范、控制各类风险,保证权力不出轨、干部不出事;二是通过把反腐倡廉目标分解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努力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通过建立明晰的岗责体系,真正做到“心随责走、责随职行”,按制度、按程序、按规矩办事,不断提高税收管理与服务效能;四是通过规范用权、公开用权,让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促进干部队伍和谐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洛阳市局自主研发的风险内控信息系统,是从当前社会形势发展和基层税收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制度+科技”的理念,着眼基层面对基层,注重发挥规范执法、防范风险、廉洁自律的屏障作用,实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与评价、结果公开的全程防控,在对风险实施动态评估管控的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控制风险,达到预知风险、减少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可以说是基层国税部门的“护身符”“防风墙”。其主要特点:一是突出事前预防。通过教育培训、岗前达标、风险提示、形势分析、案例警示等手段,解决人员风险意识淡化,有效提高了自我检查、自我纠错、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突出防控重点。对有CTAIS支撑的税收执法事项,从业务发起,系统即同步自动触发监控功能,进行跟踪防控,设置能力检测、待办提醒、异常信息提示、风险信息预警、强制阻断等防控措施;对没有CTAIS支撑又不可缺失的,在CTAIS体外及时增加辅助控制,如“三公”经费管理等;对有顶层设计的行政管理软件,如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系统数据进行分析监控;对没有信息化支撑的行政事项,按照制度规范再造流程,在流程中嵌入控制功能模块。三是突出即时处置。通过设置指标界限、模型计算,从系统海量数据信息中综合分析、筛选确认风险事项,由涉及科室进行转办督查、执法监察、专项审查,提出改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突出信息监督。对内适时公开干部群众关心的人事、财务、廉政、党务、政务信息,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对外实时向纳税人提供税收业务办理情况的查询,让纳税人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系统试运行以来,我们通过思想教育引导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达标考试,进一步了解岗位基础知识,提高业务操作技能,风险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防范风险,并自觉贯穿到了日常税收工作中,如在资格认定、政策审批、实地核查时,都非常慎重,主动规避风险,加强自我保护,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强化岗位责任,基本摸清了全局岗位风险的分布状况,针对不同岗位,及时明确岗位职责和风险防控事项,有效增强了风险防控的针对性、时效性,岗位责任风险进一步明确。通过系统试点运行,大家认识到不讲政治就容易引起廉政腐败、不懂业务就容易诱发涉税风险的同时,也建立了与系统运行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和防范措施(如责任分解、风险提醒、问题处置等),风险防控作用发挥明显,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该系统共强制阻断16户次违规操作,提请分析评估复查12户次,发送高危预警信息32次,核实68条疑点数据,涉及税款19.36万元,有效发挥了风险防控的屏障作用,基本实现了“风险自控”的管理目标。今年9月份,全国(省)内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及推进会,?河局作为会议唯一观摩点,汇报演示非常成功,赢得了中纪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冯慧敏,以及总局、各省(市)局领导的高度称赞!

二、目前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内控机制建设本身就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实践探索,形成与之相匹配保障工作机制。加之受传统思维观念、社会多元化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内控机制建设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风险和隐患时而显现。

(一)内控意识淡化。对内控机制建设的概念陌生、认识片面、理解肤浅,认为制定了规章制度、上线了内控系统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简单化、片面性;认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监察部门或领导的事情,忽略了内部控制主要是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之间的一种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防范风险的机制;普遍存在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制度意识比较淡薄,自觉监督相对缺位,工作中存在以感情代替原则,以习惯代替制度的现象,甚至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二)素质能力不强。基层税务干部既是内控机制的建立者、执行者也是监督者,其素质的高低决定风险防控的效果。目前,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学历结构不一,在年龄结构上呈现逐年老化的趋势。如?河局现在职人员80人,平均年龄47岁,45岁上以人员占60%之多,2010年来共调进4人、调出1人(科班毕业、业务骨干)。随着干部队伍年龄的老化,容易产生惰性心理,对学习相对放松,习惯于老做法,凭经验执法,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从当前基层县(区)局队伍人员的构成看,主要是80年代初期招录(年龄50岁左右)、军队转业安置(占1/4左右)、大学生公务员招录(非专业者居多)等渠道。有相当一大部分人对税收工作缺乏必要的、客观的认知与接触,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解不透、风险执法认识不足,使得岗位自控、互控效果不理想。

(三)制度执行不力。岗位责任制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主要表现: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学习不深、不透,不能果断地管;怕得罪人,怕伤和气,不敢大胆地管;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不去认真地管;律己不严,表率作用差,不会严格地管等;二是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如没有按照任职时限的规定进行轮岗和交流,思维疲劳、工作疲沓;没有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发现违规现象不及时提醒、发现案件线索不向监察部门报送;人员配备不足,骨干人才亏缺,难以保证重要岗位“双人上岗”的要求;三是应用系统存在操作风险。如口令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密码未定期更换、未按规定注销调离人员代码等,也影响了内控机制运行效果。

(四)监督问责不严。一是有监督职能的税收征管、税政法规、纪检监察等科室各自职能重点不一,在监督工作中经常形成单打独斗的局面,监督检查未形成合力;二是征管、税政、法规、稽查等业务部门监管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把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自律监管缺乏警惕性和自律性;三是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只停留在文件或口头上,对个人的责任追究较轻,甚至有人员违纪违法后不是严格查处,而是宽大为怀,大事化小,难以起到预防、惩戒和警示作用,造成的结果是错误一犯再犯,问题越积越多,积重难返,甚至诱发更大的问题。

三、推行风险内控系统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

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更不可能实现“机控人防”的最佳结合。因此,推行风险内控系统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要从转变观念理念、创新机制、改进方法上下功夫,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动态风险防控等措施,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保证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走出一条规范执法、风险防范、廉洁高效“带队伍、抓收入、保稳定”的新路子。

(一)加强领导,注重引导,树立风险自控理念。推行风险内控信息系统,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各班子分工负责、中层干部模范带头,分级分类指定风险防控信息员,将风险控制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岗位和权力运行环节,实现风险内控的全覆盖和无缝隙衔接。另外,通过定期开展“遵纪守法、珍惜岗位”专题教育活动,在提高风险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的同时,不断增强基层税务干部的岗位风险意识,人人牢记岗位有责任、用权有风险,自觉增强法纪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梳理职权,明确岗责,完善明晰权责体系。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能,制定一套《风险内控信息化建设手册》,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等进行梳理,明确各自在处理有关业务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范围,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三)过程制约,全程控制,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在理顺岗位责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按照关联制约的要求,对所有权力事项、用权方式以及每个权力事项的作用、结构、分布和运行规律等进行认真分析,摸清权力底数,突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明晰权力运行轨迹,绘制一套流程完整、环节清晰、表述准确的岗位权力运行图,把权力的行使过程转变为按流程处理事项的过程,实行痕迹管理、过程监控、全程控制,从而建立起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程序之间关联制约、部门之间联动制约的权力运行流程。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材料 (四)排查风险,等级评估,实施动态风险管理。在开展个人风险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单位联查、外部帮查、部门督查、组织审核”等方式,从思想道德风险、政策法规风险、业务技能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等五个方面认真分析查找风险节点,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及时予以公开。在此基础上,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和危害损失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评估,对风险度进行量化、计算、排序,分别确定高、中、低风险点,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

(五)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全面落实风险自控。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找准问题的关键,以岗位责任为基点,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制度落实为平面,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对低风险点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文化熏陶、法纪教育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对于中等风险点则应通过加强岗位防控,实施规范化管理等形式,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于高风险点,重点加强流程控制,根据工作环节和业务特点,将决策与执行、审批与复核、执行与监督等工作流程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材料2】

2017年以来,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步伐加快,已逐渐驶入规范化轨道,初步形成内控制度体系,并将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笔者对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再梳理、再思考,尝试从认识和问题入手,探讨如何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

内控的两个基本认识

内控机制建设要建什么?顾名思义,内控机制建设的出发点就是机制建设,研究对象是内控活动的运行机制。比如,完善业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的风险预防机制,发现隐患并采取应对措施的风险控制机制等。当前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上,在内控机制的顺畅运行中实现内控目标,并要保障内控机制随情况变化而及时调整。

税务系统内控要控什么?当前比较流行的内控风险分类包括政策制定风险、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等。除此之外,是否还有需要防御的方面?回答是肯定的。税务工作可以概括为“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内控作为内部管理手段之一,涉及税务人的各类风险就是其防御对象。笔者认为,导致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被问责,税务机关国有资产遭受较大损失,以及税务机关形象遭受破坏的各种可能性,都属于内控的防御对象,需要实施内控进行防御,为“带好队伍”保驾护航。

应防止的几种倾向

内控制度碎片化。税务系统内控制度体系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类,其中基本制度由税务总局制定,专项制度由税务总局及各省税务机关制定,其他两类制度由各级税务机关制定。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来规范内控活动,细化操作流程,针对风险采取差异化的应对措施。但与此同时,可能出现不同地区对相同业务风险所采取的防控措施不一致,不同部门对同一类权力事项的制约控制方法不一致,各单位、各部门的内控工作难以统一进行考核评价等问题。考虑到各地区之间税收业务,特别是国税机关业务的差异不大,各业务部门的风险也大多具有共性,应当保持内控制度的相对统一,防止碎片化的倾向。

内控活动与业务工作脱节。内控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识别风险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梳理业务而识别的风险只是一部分,还有许多风险是基层人员在操作中发现的。因此,要将内控活动融入业务工作,让每一名税务干部都成为发现风险的探针,让每一处风险都能够在信息传递机制作用下被快速汇集、上报和处理。要将预防和控制风险融入业务工作,成为每一名税务干部的自觉行动。避免内控成为少数人的工作而被专业化、程式化。

片面理解信息化的作用。“制度+科技”是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主要路径。其中,制度,包括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起主要作用,科技是保障手段。近年来,内控信息化建设俨然成为内控机制建设的代称,一些单位紧紧盯住信息化手段,把主要精力放在开发防控软件、设置防控指标,而忽视从源头防御风险,对此应引起重视。风险应对首先要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在此基础上,用好信息化手段,双管齐下,提高防御风险的水平。

创新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思路

树立消防风险新理念。引导各单位、各部门从注重预防风险、控制风险,向注重消除风险、降低风险转变,善治未病,祛病强身,避免带病运行。通过完善业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和实施内控内生化,努力铲除风险产生的根源。

构建系统内控大格局。目前,税务系统内控活动多在各单位内部组织开展。由于垂直管理,税务系统的各层级均受到上级的制约和影响,一些风险源头也在上级。因此,需要改变现有内控工作格局,从局部内控向系统内控转变。要打通壁垒,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形成基层主控、中层主防、高层主消的风险应对机制,构建起全国税务系统合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大内控格局。

制约权力运行全覆盖。税务系统的权力可以概括为执法权、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执法权主要由基层人员行使,决策权主要集中在中高层的*员。随着内控机制建设的深入,应当从制约基层单位税收执法业务、行政管理业务的权力运行,拓展到对各层级,特别是中高层*员的决策活动,以及对各专职监督部门的监督活动加以制约,实现制约税务系统权力运行的全覆盖。

加快内控管理现代化。对内控工作管理,要从目前的主要依靠汇报、主观判断的传统方式,向依托网络化、信息化的科技手段转变。以信息论、系统论和控制论等理论为指导,构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的信息平台,为内控主责部门提供内控活动的工作空间,为内控管理部门提供管理手段,实现内控活动和内控管理信息化,形成统一完善的全国税务系统内控信息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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