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军90周年,弘扬八一精神,开展庆祝活动。以下思而学教育网网整理了具体的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举办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通知【一】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武部政工科、市属开发区宣传办,全市文广新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聊城军分区政治部、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聊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于2017年7月下旬联合举办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聊城市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聊城军分区政治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承办单位
聊城市群众艺术馆
三、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17年7月23日至8月9日,届时举行开展仪式,召开学术研讨会。
展览地点:聊城文化活动中心(聊城市群众艺术馆三楼书画展厅)
四、作品内容
着力反映党*民军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突出表现其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战役、重要人物,热情讴歌党的领导,赞颂英雄人物;着力反映我军围绕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崭新成就,突出表现广大官兵聚焦打仗、奋力强军、践行“四有”的时代风采;着力反映人民军队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支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参加地方抢险救灾的感人事迹,突出表现军政军民团结、军民鱼水情深的新风新貌;着力反映全国军民深入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努力奋斗的生动实践。
五、作品条件
1.以军事题材为主,作品展出后全部退还。
2.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装置、水彩画、宣传画、连环画、实验艺术作品等。
3.作品的规格和要求:中国画、油画: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4米,油画自带外框,国画统一装裱。水彩画、版画、年画、宣传画:宽和高均不超过1.8米。雕塑、装置、实验艺术:高、长、宽均不超过1.5米。连环画:每幅尺寸不大于4开纸。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六、具体安排
1.选题研讨。各单位适时组织研究论证,确定创作选题,以避免选题重复、体现内容多样性。
2.采风创作。美术、书法工作者要积极采风写生、深入生活、潜心创作。
3.推荐报送。个人报送与单位推荐相结合,先报送美术作品照片(全国的展览没有书法作品),参加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13届全军美术作品展览。照片尺寸不小于7寸,背面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照片寄送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原作寄送时间:2017年6月15日??20日。
寄送地址:聊城市群众艺术馆(东关大街161号),联系人:王冬青,联系电话:0635??8226195
七、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关于举办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通知【二】
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
为全面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培育和践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结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的契机,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丰功伟绩,颂扬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保卫祖国用血肉筑起的钢铁长城,唱响时代主旋律,展现本市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爱家、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校园文化,市教委决定举办“上海学生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歌会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歌会活动呈现上海教育的改革创新,展现校园文化和学校特色;深情回顾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奋斗历史,继承和发扬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广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挖掘军旅歌曲的背景故事,培养广大学子爱国主义情怀及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思想文化,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艺术团队发展。
二、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以“青春放歌”为主题,展现青年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活动要求
(一)立足普及,广泛发动。各高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歌会展示活动,充分认识歌会展示活动在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统筹安排、精心设计,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
(二)完善机制,助推发展。以歌会展示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四、活动安排
(一)参加对象
本次歌会参加对象为本市大、中、小学校,设立三个专场:高校专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专场,中小学校专场。
(二)参赛要求
1.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伴奏1人,指挥1人(建议为本校教师)。
2.每支合唱队演唱1首军旅题材的歌曲(可参考附件5),1首校歌,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使用伴奏带。
(三)报送要求
1.各高校要在广泛开展校级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报送,每校限报1支合唱队。市级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必须参加。
2.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必须参加。
3.各区限报2支合唱队,其中小学组限报1支、中学组1支(初高中不限)。市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必须参加,不占区里名额。
(四)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为各高校、各区宣传动员及基层组织开展活动(4月中旬-5月下旬);
2.第二阶段为市级歌会三个专场比赛活动(6月底-7月初);
3.第三阶段为市级歌会展示活动(7月下旬)。
(五)报送办法
本次歌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节目报送截止至2017年6月8日,各高校、区教育局请按要求填报节目报名表(附件1至附件3)和参赛人员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报名表和参赛人员信息表请报送单位盖章后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和参演人员信息表请邮件发至组委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