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实施方案优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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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关乎旗帜道路方向,关乎党运国脉民心。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和布克赛尔县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按照地委《关于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塔地党发〔2017〕24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通过真学深学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主题党日”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对照检查找准问题、整改落实,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淬炼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更加紧密地*同志的,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具体部署安排

主题活动从2017年5月25日开始,2017年7月31日结束,自治县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一)启动部署(2017年6月1日前)

县委将以中心组学习方式召开县级启动部署会,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要在12月1日前全部完成启动部署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按照分管、包联原则主持参加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的启动部署会。

(二)深化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1、集中学习(贯穿活动全过程)。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学习内容。按照“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主题活动期间,各党委(党组)要围绕“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重大意义;增强四种意识、维护中央权威;准确把握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和要求;准确把握强化党内监督的内涵和要求;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等5个专题,以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至少组织开展2次集体学习,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至少开展4次集体学习。每名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要在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内规范填写集中学习相关内容,登记组织生活考勤表。要注重学习实效,每次集体学习前,要对上一专题学习内容进行测试评分。不得以单位人员少或怕麻烦,简单以党委(党组)学习代替党支部学习。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主动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典型宣讲、“家书+学习资料”“两微一端”、农牧民夜校、“掌上党支部”等多种平台、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

2、交流讨论(2017年6月底前)。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围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就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核心意识,把维护核心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组织开展一次大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带头结合个人工作、思想实际撰写发言材料。

(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内生动力(每月15日)

确定每月15日为“主题党日”,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5日以“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为主题,开展“3+X主题党日”活动。“3+X”即三项规定动作和若干项自选动作,规定动作包括现场交纳党费、党员轮流上台讲“微党课”、党员就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地委重大决策部署谈体会认识3项;自选动作由基层党支部自行组织,可把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脱贫攻坚、“暖心惠民”系列活动、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参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单位所在社区或“访惠聚”工作队升旗仪式等作为自选动作,每次任选一项或若干项开展。

(四)找准问题,整改见实效

12月10日前,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一次“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党性分析会,对照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查摆问题,逐条整改落实。

1、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12月5日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面对面”“背靠背”谈心谈话、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向上级党组织、基层干部群众、“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征求党组织在发挥主体作用、教育管理党员、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征求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归纳汇总。

2、党组织“七自查”、党员“五自问”(2017年6月8日前)。党组织层面,开展“七自查”:一查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二查是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党在新形势下的治疆方略上,不折不扣、坚定坚决地把以*同志的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三查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失职的意识,有没有重业务、轻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情况;四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政策棚架、浮在面上的问题;五查是否牢固树立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围绕总目标安排部署一切工作,在反分裂、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六查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重大问题不上会研究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问题;七查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经常,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等。党员干部要“五自问”:一问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同志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忠诚,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信仰缺失、精神缺钙,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行为面前没有立场、没有态度、置身事外、沉默失声的情况;二问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是否搞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是否先斩后奏、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各行其是;三问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重点查找作风漂浮、执行力不强,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家教家风不严等方面的问题;四问是否能强化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有没有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问题;五问是否能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有没有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自觉交纳党费,是否认真自觉进行党性分析。

12月8日前各党委(党组、工委)要将梳理汇总后的意见建议结合自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经党委(党组、工委)书记签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审核后报“两学一做”协调办。问题查摆不到位、不准不实的,暂缓召开党性分析会,并全县通报。

3、承诺整改(2017年6月15日前)。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对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结合自查、自问发现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带头作用,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引导和督促分管、包联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搞好整改承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将整改承诺、整改完成情况在单位、村队(社区)办公场所等地方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开设网站举报专栏等,接受全社会和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刻淬炼党性

各级党组织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准则》《条例》规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各党委(党组)要对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 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住乡住村工作督促指导好分管、包联党组织的民主(组织)生活会,确保开出高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要高度重视“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做到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做到具体抓、具体管。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各族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好主题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县民政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要做好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专题活动的督查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重点抓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的主题教育;县委老干局要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主题教育;各乡镇场党委要切实做好农牧民党员,特别是偏远农牧区党员的主题教育。

2017年7月20日前县四套班子领导要对分管部门、包联乡镇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主题活动开展不扎实、不到位,无特色、无亮点,成效不显著的不得进行总结。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地委、县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实际表现,制定切实可行的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计划,细化步骤、措施和责任、丰富活动载体,确保主题活动能真正触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灵魂,真正受到教育。

12月1日前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要将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报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办公室备案。

(三)明确职责,强化措施

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实行记实管理和请销假制度,按照有规范活动计划、有特色自选活动、有详实活动记录的“三有”要求开展主题活动。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要强化监督指导,对基层党支部主题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开展情况和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覆盖的检查指导。县委组织部要会同纪检委和相关部门抓好主题活动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4个督导组要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主题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各督导组要以党政“一把手”为重点,以“领导带头”为关键,认真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细化督导事项、标准和措施。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实行督导工作责任制,对督导出的问题要指导被督导单位整改落实。对因督导不力,致使活动不出实效的,要严肃追究督导组主要领导的责任。县委宣传部要结合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突出政治纪律 强化核心意识”主题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广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的先进典型,特别要及时宣传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查摆问题的整改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活动结束后,各党委(党组、工委)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于2017年7月2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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