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1】
根据全省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组织要高效、过程要统筹、调度要经常、成效要公开”的要求,针对夏季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专项行动范围及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是: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6月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对照《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三)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全面落实防淹井(矿)、防滑坡、防崩塌、防泄漏、防雷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全力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执行高温期间相关作业要求,严防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五)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家校联系互动机制,对以前发生过和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塘、水库及河流等危险水域要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要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的处置预案。
(六)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措施,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七)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同时,加强非传统行业安全管理,着力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
从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安排。相关工作方案,于6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8月中旬)。组织、指导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字后报当地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备案。在此基础上,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由负责同志带队、专业技术干部和专家参加的综合或专项督查组,对本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要做到全覆盖。同时,各地要大力推进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并指导实行隐患排查分级标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两个“十五天”的要求及时填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
(三)总结评估阶段(8月下旬)。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形成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并于8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专项行动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委会办公室。
专项行动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负责的领域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检查。市政府15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将于6月中旬和8月中旬对包干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和综合督查“回头看”;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4个督查组对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要高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基层、到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部署、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做虚功。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好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
(二)过程要统筹。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抓好改革发展、隐患治理、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并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建立推广“两张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校园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不掉链子。
(三)调度要经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三以信息的形式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专项行动开展好的公开表扬,组织不力的公开批评。
【2017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
为深刻吸取宜凤高速“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隐患“清零”攻坚行动(以下简称隐患“清零”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扎实深入开展百日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强化监管执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推动隐患“清零”,确保不发生较大生产经营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全面开展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一)隐患“清零”攻坚行动重点范围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纳入隐患“清零”攻坚行动范围。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涉氨制冷、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都要开展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并限期“清零”到位。大排查,即排查各类隐患及风险,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市所有的行业领域、所有企业都要严细排查隐患,排查各类风险,尤其是潜在的风险,并建立明细台账,做到一企业一清单、一企业一档案,实现隐患排查逐企业、逐网格“清零”。大管控,即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隐患要加强管控,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大整治,即强化隐患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进行整治。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采取非常措施,该停的坚决停、该关的坚决关,隐患整治要坚决做到逐企业、逐网格“清零”到位,绝不含糊,绝不手软。
(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清零”攻坚行动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要求,扎实抓好“三类车辆”大排查、“三道”关口大管控、“三项行动”大整治工作。
2.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以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边防防、深基坑、施工用电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3.非煤矿山:(1)重点排查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矿井通风、防治水、防坍塌情况,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和尾矿库落实“五位一体”防汛责任落实情况和排查洪排渗系统运行情况。(2)重点管控单班井下作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存在大型连片采空区的、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有罐笼或斜井人车提升人员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三等及以上等级的尾矿库。(3)重点整治地下矿山矿井通风、采空区、提升系统和老窿水隐患,露天矿山不分台阶开采、尾矿库排洪排渗系统隐患。
4.危险化学品:(1)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是否按要求配置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和巡查是否到位。“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并正常运行。高温季节石化企业是否落实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2)重点管控化工园区,半停产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企业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3)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快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重大隐患整治。
5.工贸行业:(1)重点排查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高温熔融安全隐患。(2)重点管控今年省安委办挂牌督办的13个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企业。(3)重点整治金属冶炼企业及煤气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6.职业卫生:(1)重点排查高温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2)重点管控职业危害因素较重的用人单位日常职业卫生监管。(3)重点整治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标。
7.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批发公司和经营门店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8.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排查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行为。
9.水上交通:重点排查整治水上交通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问题。
10.燃气行业: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充装站和经营门店,燃气充装、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11.消防:重点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12.特种设备:突出电梯、锅炉、索道、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3.民爆物品:以民爆公司及炸药库的储存、运输、使用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储存、买卖、使用火工品行为情况。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确定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隐患“清零”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一)立即行动,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到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风险要建立台账并进行公示,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同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清零”到位。各县市区、园区和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
现问题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落实。
(二)强化措施,集中整治。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开展综合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隐患“清零”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讲话精神,深刻总结和吸取血的教训,永远敲响警钟,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深入推进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谈文胜市长为组长、杨广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隐患“清零”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隐患“清零”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亲自部署和带队检查,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督查,又要联点包片负责督导,推动隐患“清零”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三)创新方式,强化整改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推动隐患“清零”到位。
(四)严格执法,强化打击取缔。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五)加强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全市大中型企业要分别在7月5日前、9月30日前将隐患“清零”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