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 ,宣传主题是“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下面思而学教育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活动方案,欢迎参考。
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方案【1】
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这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提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意识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总体要求,确定今年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为“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时间
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7日。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做好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主题,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具体各项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宣传口号(附件1)供各地在宣传活动中使用。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和宣传视频,可通过部门户网站全国“土地日”专栏下载使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特别是关于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围绕活动周主题,注重宣传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意义,各地做法与成效等,充分组织调动国土资源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认真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切实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
加强与各级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教育、科技、学会、协会等的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的作用,联合相关高校、中小学校、青年志愿者等,组成“专家讲师团”,开展“土地知识进校园”等活动,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宣传方式,采取制作公益广告、摄影比赛、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实时交流互动、微直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严防因宣传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活动总结。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及时统计本地区或单位活动情况,并于7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附件2)、典型活动的视频、照片(5-8张)及文字说明,反馈至部办公厅和宣传教育中心。
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方案【2】
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贯彻落实国土部、省国土厅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精神,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于6月19日至6月25日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为科学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次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今年6.25“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宣传主题,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卫东(主持工作)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宣传重点
围绕“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主题,结合贯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广泛开展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全国国土规划纲要、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各县区局、园区局和城区办要紧紧围绕“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并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指南和活动联系人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二)活动开展阶段:各县区局、园区局和城区办按照各自制定的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活动,6月25日当天,由市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分别参与各县区局、园区局和城区办的宣传活动并进行督导,具体带队人员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土地日”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局、园区局和城区办要对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5日前将“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总结材料、统计表、活动图片(5-8张)及文字说明、视频材料(DVD光盘)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市局将把本次宣传活动纳入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市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是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的需要。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市局关于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
(二)精心策划,创新方式。各县区局、园区局和城区办要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当地宣传、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社区街道等方面的协调,联合主流媒体、文化团体、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等,面向不同受众群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体宣传活动,促进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要在注重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利用移动互联网开展宣传,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范围,拓宽宣传渠道。
(三)严肃纪律、厉行节约。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处)室、直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各项活动安排要体现务实、简约、有效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开展的宣传活动要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面向社会,注重宣传实效,提高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