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及专车合法化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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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究竟能不能做专车?

 


  光明日报记者、光明融媒体记者冯蕾在发布会现场提问。闫汇芳摄

近年来,互联网专车因其服务优、价格低,受到百姓的欢迎。其中,不乏一些私家车接入平台。私家车究竟能否做专车?网约车的前景到底如何?

3月1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

“在您看来,从事专车服务的私家车算不算是黑车?”

面对记者提问,杨传堂回应称,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

“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持续发展的。”杨传堂进一步指出,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

杨传堂强调,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对待新生事物,绝不能墨守成规,止步不前。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的需要。”

“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我们提出了转变途径”

“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了。”杨传堂说。

据了解,《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去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有部分人提出,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为8年,而目前相当一部分专车是私家车,多是闲时利用,8年报废制度无疑为私家车进入专车领域设置了一道门槛。

“社会反映意见集中在网约车审批的程序、许可的条件,报废年限,劳动合同等问题上。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积极稳慎的态度进行反复研究和合法性论证。”杨传堂强调了“三个原则”:一是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予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评价的标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更好地适应“互联网+”的需要,促进出租汽车供给侧改革。二是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公约数。三是坚持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到地区的差异,给予地方充分的政策空间和自主权,循序渐进,避免操之过急的休克式改革。

“不管有多大困难,将推动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和实施”

“按照征求意见稿,网约车必须向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得相应许可方有资格经营。很多网约车公司的业务是全国范围的,是跨地区、跨城市的,许可制无疑会加重负担,这是否和‘简政放权’相悖?”

面对本报记者的提问,刘小明回应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就开始研究优化许可程序,尽可能地减少许可的环节,为网约车企业提供最大可能的便利服务。“但是有一点是需要说明的,为保证网约车更好地服务公众,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大家在这点上达成共识,只不过在许可的方式和方法上还有分歧。”

刘小明强调,网约车的管理既要考虑到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特点,也要考虑到出租汽车区域管理的特征,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目前初步的想法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出租服务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线上的这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来进行许可,得到这个许可全网通行;线下实体服务方面,比如在南京服务就在南京拿许可,在杭州服务就在杭州拿许可。因此,并没有增加负担,而是简化工作程序,更加有利于网络平台企业在一个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服务。

在杨传堂看来,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这并非设置障碍,主要的目的还是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等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当前,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和促进传统行业健康发展都十分紧迫。不管有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坚定地推动这项工作。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完善相关政策,推动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和实施。”杨传堂语气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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