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及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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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淄价字〔2013〕1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二、本批复自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等八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69号)有关淄博市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3月5日

附件

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1

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600-1000元/平方米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3.看护房不超过15平方米;

4.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瓦屋顶

500-650元/平方米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400-700元/平方米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200-500元/平方米

看护房

150-200元/平方米

住宅楼

800-1400元/平方米

办公营业楼

900-1500元/平方米

2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米以上

130-15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0-2.5米

110-130元/平方米

乱石基砖墙高1.5-2.0米

90-110元/平方米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5米

60-80元/平方米

篱笆墙

10-20元/平方米

铁栏围墙

80-100元/平方米

铁丝网栅栏

20-40元/平方米

3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500-1500元/棺

包括迁葬工料费

4

棚房

钢管、钢架玻璃钢瓦顶

100-15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钢管、砖砌体石棉瓦顶

80-100元/平方米

简易棚

50-80元/平方米

5

畜禽舍

砖混结构

150-30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60-100元/平方米

6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80-150元/平方米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

70-100元/平方米

简易塑料薄膜棚

30-50元/平方米

阳畦、拱棚

5--15元/平方米

序号

名称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7

台田石堰

1米以上

60-90元/米

1米以下

30-60元/米

8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200-18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

1000-1500元/平方米

石拱桥

1600-2000元/平方米

9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600-800元/米

石盖板涵跨径1-4米

1800-23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1500-20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5-4米

1800-2500元/米

10

水池

水渠

土筑水渠、水池

10-20元/立方米

按挖方体积,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

60-80元/立方米

不含土方

砖砌水渠、水池

70-90元/立方米

11

水井

手压井

30-60元/米

1.水井补偿包括工程

用料、用工等费用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

偿标准的30%-50%补偿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土井:直径1.2米

150-260元/米

砖井(包括乱石井、大口井)

深5-10米,直径1.5米

3000-5000元/眼

深10-20米,直径2.5米

5000-6000元/眼

下管井

400-600元/米

机井:深20-50米

200-260元/米

机井:深50-100米

260-320元/米

机井:深100-250米

320-380元/米

机井:深250米以上

380-600元/米

序号

名称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12

电力通讯

线路

低压线路(含杆)

1300-1500元/杆

1.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2.电缆参照市场价补偿

通讯广播线路(含杆)

1300-1500元/杆

13

砖窑

18、20、22、32、36门轮窑

10000-14000元/门

包括烟囱、烘干室,报废

的按50%补偿

老式土窑

18000-30000元/座

14

乔木

胸径小于5厘米(幼树、松柏树小于3厘米)

5-15元/株

乔木系指用材林种,沿湖

河防护林基干林带、山丘

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绿化景观树种由林业、园林、财政、国土、物价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补偿标准。

胸径5-10厘米(松柏树3-6厘米)

15-45元/株

胸径10-20厘米(松柏树6-10厘米)

45-60元/株

胸径20-50厘米(松柏树10-20厘米),

60-80元/株;

胸径50厘米以上(松柏树20厘米以上)

80-100元/株

15

果树

苗木(1年生,1年以上生)

3-5元/株

1.果树包括苹果、梨、桃;

杏、核桃、樱桃、柿、枣

等树种。

2.果园外零星果树:幼龄期50-100元/棵,初果期200-300元/棵,盛果期300-550元/棵,衰果期300-150元/棵;葡萄幼龄期5-10元/棵,初果期15-30元/棵,盛果期30-50元/棵,衰果期50-20元/棵。

3.树归原主。

幼龄期(区分树种)

6600-11000元/亩

初果期(区分树种)

20000-30000元/亩

盛果期(区分树种)

24000-40000元/亩

衰老期(区分树种)

25000-10000元/亩

葡萄幼龄期(1年生)

1000-3000元/亩

葡萄初果期(2年生)

4000-8000元/亩

葡萄盛果期(3-5年生)

10000-20000元/亩

葡萄衰老期(5年以上生)

8000-3000元/亩

16

灌木

一年生以内

6-10元/墩

每墩出条按10-20根计算,观赏、经济类(如花石榴等)可提高40-60%

一年生以上

10-12元/墩

17

苗圃苗木

5000-10000元/亩

含苗木树种、培育、移栽损失

序号

名称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18

桑园

1年以内

4000-4500元/亩

1-3年(含1年)

4500-6000元/亩

3年生及以上

6000-7500元/亩

19

鱼塘

土筑

7000-9000元/亩

含土石方工程和鱼苗损失

石砌、砖砌

13000-15000元/亩

20

藕塘

土筑

6000-8000元/亩

含土石方工程和藕塘损失

石砌、砖砌

10000-13000元/亩

21

地面

水泥硬化

20-40元/平方米

花砖

20-30元/平方米

22

道路

沥青硬化

60-80元/平方米

水泥硬化

50-70元/平方米

其他硬化

20-50元/平方米

23

青苗补偿

小麦、玉米

800-1200元/亩

按年产值一季补偿。全市耕地年产值标准为1600-2400元/亩

其他作物

菜地补偿1500-2000元/亩,经济田补偿1200-1800元/亩

按种植情况确定。







说明:

1.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房屋补偿标准,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青苗补偿标准,种植一年两季作物的,按耕地年产值标准的50%补偿;种植一年一季作物的,按耕地年产值标准补偿。

3.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补偿。不能参照或者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价格认证机构据实认定。

4.市政府已发布拟征地公告,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树木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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