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由公安部督办的赵国平等11人组织、领导带有黑社会性质团伙。黑帮“老大”赵国平因有检举立功行为获轻判,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犯罪分子分别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至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等。据悉,这是江门市首次公开宣判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赌博抢劫追债无恶不作
江门市中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赵国平开始参加以兰龙彪为首的湖南籍犯罪团伙;1996年兰龙彪被判刑后,赵国平取代了兰在犯罪团伙中的领导地位,人称“湖南平”。赵先后在湖南省和江门市网罗和发展赵国宝、滕刚、刘晓清为成员,并逐步形成以赵国平、赵国宝、滕刚、刘晓清、周伟国为骨干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在江门市大肆进行抢劫、赌博、敲诈勒索、非法追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警方深夜抓捕人枪俱获
前年4月3日晚9时许,赵国平、滕刚、刘晓清、胡国恩、杨刚、郭中罗前往今日世界娱乐山庄“看场”,刘晓清携带1支小口径手枪,滕刚将1支仿六四式手枪交给胡国恩携带,他们将2支手枪分别收藏在卡拉OK罗马房的座位下。当晚在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中被搜获,2支手枪分别装有子弹6发和7发。次日凌晨5时许,公安机关又在赵国平租住的江门市第发里189号查获雷明灯猎枪2支、子弹21发和小口径手枪子弹7发。赵国平等人被相继抓捕归案。
其他10名歹徒均受严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国平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被告人滕刚等10人则分别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至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等。其中赵国平检举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法院给予了从轻处罚。
涉黑团伙被控9宗罪
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团伙共犯下抢劫,故意伤害,赌博,窝藏,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敲诈勒索和绑架等9宗罪
●绑架
1994年11月14日晚上,赵国平、赵国宝伙同兰龙彪(已判刑)、刘宏胜(在逃)等人窜到江门市花田夜总会,以中山某公司经理林某欠刘宏胜2万元为由,将林挟持到江门市波士顿旅店一房间,搜去林身上的6300元现金,以及金项链1条、帝舵牌手表1块、钻石戒指1枚,总值近3万元。(其他略)
●故意伤害
1998年10月24日晚12时左右,为给朋友报仇,赵国平伙同滕刚等人持刀将叶某峰、徐某强、陈某勤砍伤。(其他略)
●赌博
1997年3、4月期间,赵国平伙同他人密谋在新会市杜阮镇南芦村彭的家中及南芦村附近的山头聚赌,其中赵国平负责安排人员“望风”、放高利贷和收取赌场费,每天非法所得1000元至7000元不等,共获利12万多元。(其他略)
●窝藏
1998年2月4日晚,姜建军伙同陈刚、周志新(均已被判刑)在湖南省株洲市神龙宫酒楼将一起喝酒的曾某某殴打致死后逃走,1999年初,3人潜逃至江门市找到赵国平,赵安排姜在其租住屋里藏匿多天,并提供金钱资助。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2000年1月,赵国平从江门市返回株洲市过春节,滕刚在江门市打电话叫株洲市的朋友将1支左轮手枪交给赵国平带回江门市使用,赵国平答应并将1支左轮手枪和30发子弹带回江门市藏匿在其租住屋。同年3月,滕刚将向他人借来的1支雷明灯猎枪和子弹24发收藏在赵国平的租住屋里。
●非法买卖枪支、弹药
2000年3月,赵国平携带一万多元从江门市前往贵州省,以5000元的价格购得仿六四式手枪2支和子弹13发。回到株洲市后,赵国平又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雷明灯猎枪1支和子弹4发。
●敲诈勒索
2001年1月,赵某因被新会市双水镇的2名男青年催收所欠的2.5万元赌债,遂找赵国平出面与对方谈判,赵国平指使刘晓清携带1支仿六四式手枪并带人前去谈判,迫使对方同意将赌债减到3000元。事后赵国平收取1000元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