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对内,给团伙成员购房买车、帮助平息事端,收买人心。经过5天审理,今天,以陈士强为首的39人涉黑团伙犯罪案一审庭审在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结束。该团伙39名被告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九项罪名。
建立组织垄断房产开发
据检察机关指控,该涉黑团伙主要嫌疑人陈士强系安徽省颍上县红星镇人,其哥哥早年在红星镇承包鱼塘、收购生猪和铝渣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随意殴打他人,逐渐使群众产生的畏惧心理。借助其哥哥的影响力,陈士强通过开设停车场和赌场,聚敛一定的钱财。
自2008年开始,陈士强不断聚拢人员,逐步形成以陈士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马某、陈某为骨干成员,以陈某峰、陈某勇、孙某、杨某为积极参加者,以韩某、汪某、吴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有一定纪律性的犯罪组织。
该团伙及其成员借助组织影响力,以开发和建设新农村为名,垄断所在颍上县红星镇及周边地区房地产开发行业建设,通过非法占地建房,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导致国有土地资源严重流失。在违法建设过程中,为顺利施工、及时收回售房款,团伙成员被安排实施了一系列有组织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设置“帮规”严禁毒赌
陈士强在“收买人心”方面很有一套。他不仅通过为其组织核心骨干成员购置房产车辆、发红包、组织部分成员出去旅游等方式,提高组织成员的福利待遇,还通过承包工程,为其组织成员提供工作岗位和挣钱的机会。此外,他还积极为其组织内犯事的成员平事,利用其组织影响力同受害人进行调解赔偿,打通各种关系让其成员免受有关方面追究。
除了“施恩”外,陈士强还很重视自己的“威严”。他通过制定“帮规”,严格约束其成员不准吸毒与赌博,达到对组织成员有效管理和控制。在该组织内部,成员对陈士强均以“老板”相称,并以获取“老板”青睐为荣,甚至有组织成员为表忠心,不惜喝农药自杀以获取陈士强的信任。
庭审持续5天择期宣判
11月30日,该案一审开庭。39名被告人排成三排,依次接受审理。整个庭审持续了5天时间。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陈士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志之内开设赌场220余场,抽头渔利200余万元;非法占用土地面积380余亩,造成农田严重毁坏达190余亩;另外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寻衅滋事11起、聚众斗殴2起、非法拘禁1起、故意伤害1起及其他违法行为9起。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志之外的其他犯罪寻衅滋事4起,以及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各1起。
由于案情重大,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