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并轨离我们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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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养老保险的“双轨制”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国家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解决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不合理差距问题,养老保险(放心保)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不过要想打破这一尴尬格局并非一朝一夕,很多人不禁发问,养老保险并轨这一美好蓝图离我们还有多远?

胡晓义进一步解释称,制度的最终统一方向已定,不过实际的推进仍要考虑两方面现实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据了解,养老保险“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主要是指对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这种不公平待遇也被社会诟病,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更是成为每年“两会”民生议题的焦点。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从2005年开始,我国连续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仍相差悬殊;事实上,2008年,国务院确定山西、浙江等五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由于缺乏事业单位分类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步推进,试点改革也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局。

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缘何迟迟难以切实推进,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业单位、公务员成为“双轨制”改革的难点与重点,从过去各地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不难看出,改革最重要的是让被改革者接受,这需要一个明确的思路。此外,我国城镇职工、新农保、城市居保、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仍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这对做实个人账户养老金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养老金制度改革将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以往这类改革也是如此。”在如何落实改革方面,胡继晔建议依然坚持“和平赎买”的原则,即确保改革后待遇不降低,从而实现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他进一步解释称,改革可从某一时点开始,对于“新人”采取与企业一致的养老制度,对于“老人”则仍实行老办法,不经历这种过渡恐怕改革难以推进。

他还表示,为了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更坦然接受这一制度改革,还应该建立相应的职业年金制度,以此作为其补充养老保险。据了解,从去年8月开始,深圳已经对新进入深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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