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出台我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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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新政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问题

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完善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政策、 降低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补贴门槛,降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门槛,并给予养老护理员一次性补贴。据市民政部门评估,新政出台,将有利于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和规划问题,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到2020年能提供4至5万个就业岗位。

我市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底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68.38万,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5.44%,2020年将突破100万。目前,我市共建成养老机构13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小型托老所等1100余个,养老床位数21000余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但总体上看,仍存在养老床位供给不足、养老服务组织发育不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出台《实施意见》,是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迫切需要。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政策得到完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市养老服务要从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提升,结合我市养老机构建设实际,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规定,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人均不少于0.3平方米进行规划。《实施意见》还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补贴门槛降低。补贴对象由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修改为3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之前我市对市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在50张以上的,按照新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改扩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大多利用闲置的自建房、厂房、学校改建,床位在三四十张左右,这些养老机构虽然不大,但分布在社区,交通方便,收费不高,适合低收入老年人入住,也解决了一部分“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因此更需要扶持。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门槛降低。之前,我市对经考评合格的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按入住满半年以上老年人的实住床位,每月分别给予全护理50元、半护理40元、自理30元的日常运营补贴。去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养老机构开办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都可以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所以只要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都应给予运营补贴,此举有利于推动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

给予养老护理员一次性补贴。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低,是造成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流失的主要因素。此次省文件规定,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文件要求市、县区财政给予补贴配套,市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补贴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其他由辖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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