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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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 12个缴费档次供居民选择

养老保险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广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根据部署,我市开始将新农保与城居保两项制度正式合并实施,标志着全市范围内将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后,与之前的政策有哪些变化、广大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利好……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

明确参保范围

资金筹集发放模式保持不变

据了解,玉林市在和,先后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两项制度的全覆盖从制度上解决了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缓解了群众养老的后顾之忧。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从起我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进行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制度。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县(市、区)出台相应配套政策。

记者了解到,在资金筹集发放模式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合并实施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保持不变,即依旧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及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办法。

在参保范围上,进一步明确凡是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将原来没有被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内。

增加缴费档次

12个档次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多缴多补

合并实施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增至12个,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比新农合增设了7个档次,比城居保增设了2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为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机制,强化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引导有意愿和能力的参保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政府提高了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对100-800元缴费档次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进行补贴,对900-2000元缴费档次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进行补贴。

此外,政府还将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扩大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范围。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不属于上述四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以人为本

养老关系可转移接续,新设丧葬补助金制度

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大,参保人员流动性也比较强,在缴费期间他们的户籍迁移,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这自然也是参保居民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成像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值得注意的是,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并按人均不低于4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给及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这是广西首次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有助于及时核查参保人领取待遇的信息,也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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