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养老保险的20个热点问题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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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大事小情 社保专家解答百姓关心的20个热点问题

超过退休年龄想补办养老保险,可以吗?养老保险的钱每个月都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养老保险总共分几档?单位交的保险都是最低档的,可以多交点钱补成高档吗?养老保险可以中断吗?养老保险政策纷繁复杂,老百姓很难在其中找到有用的信息。为了更全面的解析养老保险政策,记者总结归纳出20条问题,由哈尔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学谦进行解答。

一、首先请陈处长介绍一下哈市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开展的总体情况。

依据《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哈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纳入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全省的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实行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统一的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参保认定,退休条件核准,完善各项参保缴费政策,参与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对征缴进行监督工作。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哈市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包括企业参保登记、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业务稽核、养老金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其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及资产划归到省,接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垂直管理。

地税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完成税费比对工作,对正常纳税但未参保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未参保企业信息,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登记并及时足额缴费;依法对已参保但未缴费或长期欠费的企业加大清缴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我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社平工资是如何设定的?

1.我省参保企业应当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参保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2.从2005年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筹起,哈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以统计部门每年发布的数据为准。在补缴以前年度时,按当年执行的缴费基数核定。

三、若实际工资已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