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三项改革新政 稳定支撑新型城镇化
——从内涵到外延人性化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省2009年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居保)试点工作,2012年,这两项工作实现了全省全覆盖。,我省将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差异化,从而推动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刘倩对记者说。“民众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参保。以前新农保是100元到500元,城居保是100元到1000元。现在统一到100元到2000元,共12个缴费档次。各地区还可根据实际条件,增高缴费标准。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
我省将新农保、城居保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是简单地将两项制度“板块式”地合并起来。在保险名称统一的同时,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办法,基金管理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多方面制度的深度整合。
——制度无缺失保障无遗漏城乡养老保险自由衔接
如果说就业打开了农民增收的通道,那么能够领取退休金,则为他们减少了顾虑、增加了生活保障。“我已经交了4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今年在长春找了一份儿不错的工作,单位还给交保险,我正犯愁呢,这保险舍掉哪头都觉得可惜,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我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电话咨询省人社厅热线12333后,蛟河市白石山镇的张先生对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十分满意。
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个平台之间,已全面实施自由转接新政策。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无论是进城务工农民、进城落户农民、被征地农民,还是城镇超龄居民等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衔接范围,从而实现参保人口全覆盖。另一方面,对于缴费无法达到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在法定退休年龄时领取养老金,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城镇居民,允许一次性缴费后纳入保障范围;对女性参保人员按职工身份缴费满15年,50周岁办理制度衔接;以职工和个人身份交叉参保缴费的,职工身份缴费年限长的,50周岁办理制度衔接,个人身份缴费年限长的,55周岁办理制度衔接;灵活就业人员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职工保险个人缴费划入统筹基金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