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最新政策,以房养老属商业保险 可自由选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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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长:“以房养老”属商业保险 可自由选择

应该说,“以房养老”为老年人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帮扶之外,增加了新的选择,有利于盘活房产资源,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但“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受传统伦理观念、老年人预期寿命、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的影响,在实施中难免存在制约条件,需要边试点边摸索。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本次两会上,大病救助、社会养老等民生话题,依然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未来社会救助政策将如何推进?“以房养老”试点进展如何?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将如何进行?针对这些问题,新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大病救助 提高封顶线和救助比例

新京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起实施,当前的医疗救助水平现状是怎样的?

李立国:去年,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超过1亿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257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5%。困难群众的医药费得到了初步解决。

新京报:在困难家庭重病、大病的医疗费用问题上还会有哪些举措?

李立国:民政部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下一步,将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为重点,将救助范围向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人群延伸;提高封顶线和救助比例。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措施,常规医疗救助全面取消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55%。简化救助程序,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质量。

新京报:有些家庭收入可能超过低保标准,但由于支出较大导致仍然比较困难。

李立国: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后,困难群众因收入低导致的家庭常年贫困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但仍有部分群众因交通事故、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产生支出型贫困。下一步还要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在重点救助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同时,逐步向低收入人群延伸。

新京报:未来是否要建立全面临时救助制度?

李立国:目前民政部、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全面临时救助制度,着重解决几个问题:合理确定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临时救助事项和标准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和公布施行,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严格临时救助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并根据临时救助救急难的特点,开展分级审批和后置审批。

落实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筹集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同时,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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