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参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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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各地区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本文是关于内蒙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参保缴费标准最新消息,由更多相关信息请浏览中社保栏目。

1月2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首府召开新闻协调会,就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病保险、劳动人事争议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季度开始参保缴费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冯有宽表示,按照部署,自治区争取在第一季度开始进行经办培训,包括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同时,信息系统争取在2月份上线。在第二季度,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始参保缴费,待遇核定,对一些条件成熟的地区和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到了第三季度,缴费、待遇发放方面要全部实施到位。

对于在改革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这一问题,冯有宽表示,“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是近几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一个比较好的经验,此次改革也采用了同样的办法。此举有利于改革前后的新老办法之间实现平稳过渡,保持过去的退休人员和将来退休人员在待遇水平上有个平稳衔接,因此不会出现待遇差距过大的问题。

关键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7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很多病患家庭关注的问题,那么,我区目前在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色登敖其格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保障的重点是普通住院、门诊大病等,起付线低,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也低,一般在12万元左右,对费用较高的大病爱莫能助。然而,大病是导致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因此国家出台了大病保险政策,重点保障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很沉重的人群。

同时,以往确定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往往以病种确定,一些费用较高但不在病种范围的无法纳入保障范围,导致不公平、不全面的问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以来,一直以医疗费用额度确定大病范围,个别地区兼顾病种。

此外,大病一般情况下目录外用药较多,这也是造成患者负担沉重的原因之一。为确保患者得到有效保障,我区在102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将治疗必须且疗效较好的高值药品等通过谈判纳入报销范围,目前我区已将白血病等8种恶性肿瘤12种高值靶向用药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对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这一问题,色登敖其格表示,一旦患有大病,首先是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剩余部分由大病保险解决。近几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例稳定在70%以上,而大病保险报销平均比例为55%,在实施大病保险全覆盖之后,大病综合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5%左右。

关键词:社会保障卡

将应用拓展至其他民生服务领域

截至去年年底,全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615万,覆盖户籍人口的64.4%,圆满完成人社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60%的目标。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主任代勤介绍,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社保卡相关服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了社会保障卡服务网(www.12333k.cn),面向全区所有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申领、进度查询、基本信息采集修正等服务。社保卡服务网作为个人享受人社便捷服务的统一入口,百姓只要一次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客户端上,随时掌握个人一生中的参保信息、医保账户变动以及社保卡申领进度等情况。同时,开通个人制卡数据核实功能,如果基本信息不符合制卡要求,个人可到各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进行核实修正。

“目前,通过社保卡实现了待遇发放、批量划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应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全面加快社保卡发放,快速推进社保卡待遇发放和批量划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应用,积极加强跨部门合作,逐步将应用拓展至其他政府民生服务领域。”代勤说。

关键词:劳动人事争议

出新规保护企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处处长巴达拉呼表示,目前来看,在全区基层调解组织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的争议比率偏低,占调解仲裁机构处理的所有争议的三成左右。

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双方对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的认识不够,发生争议总是愿意第一时间找当地仲裁机构通过裁决的方式解决问题,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对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让当事人双方有多种选择解决争议;推进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调解委员会,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的相互衔接,改变过去“重裁决轻调解”的工作方式;将专业性调解贯穿于办案前中后全过程;进入仲裁程序后,严格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在仲裁阶段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使劳资双方从对抗走向和解,达成各方共同遵守的和谐劳动关系契约。

“今年,我们还准备出台《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将规范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完善配套制度,在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巴达拉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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