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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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跨省就医结算,养老金领取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都出了相关新规!条条都与你的钱包有关!赶紧看看2017年五险一金新规定吧!

2017年五险一金新规定

养老保险新规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医疗保险新规

跨省就医结算启动:

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生育保险新规

将与医疗保险合并

国务院办公厅2月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12个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为: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市、四川内江、云南昆明。

(1)合并后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会变为“四险一金”?

不会。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每一个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随着国家鼓励生育,以后生育风险面临加大的压力,所以生育保险还需保留。

(2)参保人员待遇会不会降低?

不会。方案明确要求,试点城市要周密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

专家指出,由于一些地方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了80%-90%,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还在70%以下,合并实施后,这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还可能会提高。

工伤保险新规

2020年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比例超80%

(1)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2)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失业保险新规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北京每月每档上调90元。

住房公积金新规

无论多高薪

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住建部规定:

(1)从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附:五险一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

会计处理

,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进行了修订,自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这与原准则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为便于理解,现只列举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会计处理流程,住房公积金参照其处理。

(1)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2)计提工资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发工资(代扣个人承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4)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贷:银行存款

(5)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因此,会计上五险一金,作为工资总额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税法上规定社保费和公积金,既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属于福利费范围,而是直接在所得税前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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